华侨银行此次正面“反击”行内“飞单”事件,很可能对部分仰赖“飞单”作为直销手段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未来经营带来压力。
理财周报记者 金耀/上海报道
1月24日上午9时,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601庭外,华侨银行与恒天财富的“两拨人马”在外已等候多时。
据悉,华侨银行状告恒天财富(实际为恒天财富上海分公司)的案由是“不正当竞争”。
被告方恒天财富,是国内第三方理财机构的“新科状元”。相关资料显示,恒天财富截至2012年的总进款规模有近300亿,可能已经超越了行业内的原“老大”诺亚财富。
记者经多方调查后发现,这起案件中还存在华侨银行员工与恒天财富销售人员“合谋”的“飞单”行为。
恒天财富的相关涉案人员陆星(化名),经了解,其实为华侨银行的前个人客户经理;与陆星“合谋”的华侨银行员工王志(化名)目前已被华侨银行开除。
这或许是外资行中第一家对于“飞单”现象采取直接“反击”的银行。
华侨前员工参与“飞单”
开庭伊始,华侨银行方面向法庭申请追加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指恒天财富总公司)为被告,就引起了恒天财富方面的异议和据理力争。
法庭之中的空气,就犹如当前的理财产品销售市场一样,弥漫着一股火药味。
华侨银行方面除了委托代理律师外,一位法务部人士也在席上旁听;恒天财富方面除了律师和被告外,同样也只有一位案件相关人士落座旁听席。
庭审中,双方并未就案件所涉具体内容,进行往来的辩驳。
不过,记者通过庭后多方的采访,加上联系庭上法官对案件细节的零星提及,大致还原了华侨银行状告恒天财富“不正当竞争”的缘由,以及陆星、王志“合谋飞单”的始末。
一位接近此案件的人士向记者透露,华侨银行此次以“不正当竞争”为案由状告恒天财富,是认为“华侨银行的前员工,恒天财富现任的第X财富中心团队负责人,也就是陆星,存在借着华侨银行名义,向华侨银行的储户郑琳(化名)兜售恒天财富产品的嫌疑。”
上海银行一位个金经理分析表示,由于国内理财市场尚不成熟,许多投资者往往认为银行渠道卖出的产品会更可靠,这也让一些第三方销售机构“有机可趁”。
上述案情描述得到了案件被告陆星的部分确认。
同时,陆星表示自己并不存在借着华侨银行名义,向郑琳兜售产品的嫌疑:“我原来是华侨银行的客户经理,郑琳是我以前在华侨银行的同事王志的客户,王志介绍我们认识。当时,我是到郑琳家里去推介一款信托产品的。”
据记者从法官处了解到,这款产品名为“中融-北京城建道桥集团滁州项目财产权信托”,信托期限24个月,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
陆星还补充道:“我在向郑琳推介产品时,已经说明自己是恒天财富的团队负责人,当时向她出示以前在华侨银行的名片,只是为证明自己确实曾在华侨银行工作过。”
其中真相究竟如何,还有待时间来考证。但是,陆星和王志“合谋飞单”似乎已是板上钉钉。
一位大型第三方理财机构中层向记者表示:“总体而言,没有在银行总行签订过合作协议,却通过分行、支行渠道,出售各类理财产品的情况都可以被认为是飞单。典型的情况就是,银行客户经理私自兜售,或介绍给他人来兜售非银行发行的或代销的理财产品。”
上述上海银行个金经理也认为,虽然陆星推销产品的地点是在客户家中,但由于客户信息是银行内部人士提供的,很难保证其中没有利益牵扯,这种行为可以归为“飞单”范畴。
大宁支行百万存款流失
据悉,其华侨银行前同事王志,目前已经被华侨银行开除。
“但我仍然觉得这起官司对我来说是很莫名其妙的,因为我当时确实是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的”,陆星向记者坦言,“华侨银行后来知道这件事后和郑琳沟通过,郑琳一度到我这里要求退款,不过最后在我们交流下,郑琳还是买了中融-北京城建的这款产品,说明客户购买完全是自愿的,其中不存在什么隐瞒、欺骗的行为。”
虽然同时为恒天财富和中融国际信托的股东经纬纺机就曾发布公告称,“恒天财富的部分人员来自中融信托,但是大部分人员来自证券业、银行业及信托业等其他金融企业”,“恒天财富的业务目前主要是向客户推介信托产品,但并不仅限于中融信托的产品。”
但是由于“出生”背景,以及所销售中融产品数量的占比,恒天财富与中融国际信托之间始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此外,陆星还向记者透露了,华侨银行此次如此“兴师动众”状告其与其所在公司“不正当竞争”可能还另有隐情。
“因为郑琳买这款信托的钱是从华侨银行大宁支行取出来的,大宁支行由于成立时间短,存款一下子流失了不少,大宁支行的行长可能是想推卸责任,索性就把事情搞大”,陆星如此分析道。
但对于郑琳购买产品的具体金额,陆星表示是客户隐私不便透露。但从法官在庭审中称郑琳为“大客户”,以及这款信托产品的认购起点来看,2011年末才成立的华侨银行大宁支行存款流失至少达百万。
信托购买人拒绝出庭
但蹊跷的是,华侨银行与恒天财富双方都不愿向法院提供郑琳的联系方式,以出庭作证。
结果,法院在中融-北京城建产品的认购合同的第42页发现了郑琳的联系方式,并到其家中与其沟通,但郑琳除了提供一份书面证词外,拒绝出庭作证。
华侨银行方面向记者表示:“由于官司仍在进行中,不便对此作过多评价。”
随着华侨银行支行员工“飞单”产品牵扯诈骗案事件爆发后,银行体系对支行私自代销产品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就加大了排查力度。
2013年1月,上海银监局向社会公布了银行员工私售产品的举报电话。
无论出于怎样的动机,华侨银行此次正面“反击”行内“飞单”事件,很可能对部分仰赖“飞单”作为直销手段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未来经营带来压力。
理财周报对于事件的后续发展,将予以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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