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邵阳贿选背后的“无规则”
如果一个职务,并无任何薪酬,只是服务社会。你愿意花多大的成本去争取它?湖南省邵阳企业家黄玉彪给出的价码是32万元。他很快就知道自己低估了行情。在1月2日邵阳市举行的省人大代表选举中,他落选了进行贿选但同样落选的人,并不只他一个。
湖南省人大代表候选人黄玉彪共贿赂了300多位人大代表。按他在网上的爆料,行贿是一种集体行为,邵阳市人大主管联工委的领导布置的作业,原则上向每个代表团的人大主任送红包三千元,每个有投票权的市代表每票一千元。他就是按这个标准进行操作的。后来,他才知作业太小,代表团的团长送三千怎么够,要送两万元。每个候选人都给市代表送一千元,就等于没送。所以有精明的候选人就连夜加码,再多送一千。黄玉彪称,当选的代表,大多数花费不低于一百万元,高票当选的代表大多数的作业是每个市代表送两至三千元。
黄玉彪内心的不平可想而知。他送了钱,那些市代表也都收受了,但他们中间相当部分却不肯投他一票,32万元等于打了水漂。这导致黄玉彪在网上实名举报,而湖南省纪委介入调查,称部分已查证属实。那些收受了钱款的市代表,开始通过银行转账,退回赃款,黄玉彪的32万元全部失而复得。
无论哪个领域,都会有自己的规则。没有规则,建立不起稳定的交易预期。原则上,正当的规则是,以法律为底线,在此基础上进行竞争。争取有投票权者的支持,或者有投票权者表达对候选人的态度,都不能逾越此线。不正当的规则或者“潜规则”,则难登大雅之堂,但“潜规则”也是一种规则,决不能没有规则。虽然选举是无记名投票,但因为有基本的信任和规则意识,行贿的候选人如黄玉彪相信,不会只拿钱不给票,那样等于回到了丛林时代。
邵阳市涉嫌集体贿选的事件,最开始似乎停留在潜规则的层面上。法律对贿选的禁止性规定,在此不起作用了,他们沿用另一种更为赤裸裸的交易,我给你钱,你给我票。其后,邵阳市人大代表们甚至开启了一个毫无规则可循的“选举门”。只要给钱,我就拿,但投票给谁,另说或者是谁给的钱多投给谁吧,或者不是。反正是无记名投票。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事件曝光后,在录下的视频中,一名邵阳市人大代表在给黄玉彪退钱离开时,语气激烈地说:靠送钱选代表,这样选出的代表又有什么用?言下颇为正义凛然。问题是,他的道德高调,底气从何而来?他是钱照拿,但内心仍有选举正义尺度的代表么?
你会为了服务人民,而违反法律和道德,支付数十上百万元的成本么?有正常思维的人大抵不会这么做。这么做的人,按常理人情推断,是为了追求人大代表身份所能带来的额外回报。所以那位退钱的邵阳市人大代表说得没有错:这样选出的代表(对人民)又有什么用!如此贿选,从有选举权的代表到候选人,每个人看重的都是异化的权力与金钱回报,为此他们甚至连潜规则都不愿遵守。在现实的语境下,民意代表的竞争仍然如此激烈,邵阳展现给我们的是热闹得多的官场浮世绘。
作者:韩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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