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底的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路面上的积雪尚未融化。位于这里的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煤制油包头公司),在年底依然呈现出一片火热的生产场面穿着蓝色工服的工人从厂区穿过,几个偌大的锅炉向空中源源不断地排放废气。
在此前的1月15
日,该公司收到国家环保部开具的一张罚单因公司煤制烯烃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环保部责令煤制油包头公司项目停止生产,并罚款10万元。随后,1月23日,神华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环保设施达到标准,并申请行政复议。然而,虽然交了罚款的同时申请行政复议,但煤制油包头公司却并未按照环保部要求进行停产。
《中国经营报》记者实地调查后发现,在神华煤制油包头公司和环保部“对峙”的背后,折射出煤化工企业面临的整体困境环保压力大、耗水量大、一旦停产将严重影响利润。而这家2011年净利润达10亿元的公司,因环保问题不达标,或将为未来被整合收购至上市公司中国神华(601088.SH)旗下而埋下隐患。
污水处理装置吃罚单
事件的起因,源自一张国家环保部开具的罚单。
1月15日,环保部对煤制油包头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称该公司的煤制烯烃项目于2005年3月经环保部环评批复,于2010年6月投入试生产,至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三同时”制度的规定。
所谓“三同时”指的是,“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据了解,在2012年10月26日,环保部即向煤制油包头公司告知了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随后的11月12日,公司进行了陈述说明,表示对存在的问题正在进行整改,承诺于2012年12月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恳请免于处罚。但截至2012年12月底仍未完成“三同时”验收工作。
环保部在处罚文件中称:“公司应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对煤制烯烃项目停止生产。在通过我部环保竣工验收之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同时,对煤制油包头公司罚款10万元这是上述法规的处罚上限。
1月23日,神华集团发布公告称,煤制油包头分公司煤制烯烃项目是目前世界首套煤制烯烃商业化示范项目,环保投资7.9亿元。试生产至今,环保设施全部投入运行,污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同时公司已经按照要求缴纳罚款,并研究提请行政复议。
神华煤制油包头公司在缴纳罚款同时,却申请行政复议。那么在态度上,其到底是接受处罚还是不服处罚?
“要求缴纳罚款是集团作出的决定。”对此,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武兴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收到环保部处罚决定后,公司就在第一时间缴纳了罚款。
但武兴斌同时强调,公司所有的配套环保设施均符合标准。而之所以被处罚,主要是和环保部的检查程序在时间上没有接洽到位。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将随后对公司进行验收检查。
“我们预计,通过环保核查不存在任何问题。”煤制油包头公司一位负责技术的高管显得十分有信心。据其透露,环保部称公司未通过环评的主要是污水处理装置“力不从心”,他称,“当生产线负荷处于80%时,排放出来的污水经过处理后,是可以完全达标的,但负荷一旦提高到90%甚至更高,污水处理设施就满足不了生产要求。”公司生产污水每小时排放量超过40吨,最终流向包头市政污水管道,公司也每月缴纳排污费。
耐人寻味的是, 这条由中国神华斥资170亿元建成的煤制烯烃项目,自2010年下半年开始试生产迄今,居然已经试生产了超过两年半时间,且未获得环保设施检查验收。
由于排污量巨大,本报记者提出前往该厂污水处理装置一探究竟,但被武兴斌婉拒。
无视停产禁令
一方面坚称环保及污水处理装置达到环评要求,另一方面,煤制油包头公司也无视环保部禁令,仍然在照常生产。
1月26日,星期六,位于哈林格尔镇的煤制油包头公司呈现出一片火热的生产迹象。一位员工告诉记者,公司装置运行负荷率自2011年以来就长期处于90%左右,基本算是长期处于高负荷运行状态。
对于上述情况,国家环保部环境监察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叫停神华煤制油包头公司煤制烯烃项目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公司能够尽快落实环保核查要求,而具体实行监督管理的主要是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内蒙古环保厅。
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中心主要的职责是进行督察,不具备执法职能。至于煤制油包头公司为什么没有停产,中心需要在向领导汇报后才能给出回复。
“我们绝对没有和环保局‘叫板’的意思,只是现在停产实在不现实。”对于为什么不按要求停产,武兴斌解释称,现在正值严冬,包头市哈林格尔镇在夜间最低气温在零下10多度,昼夜温差大。而如果停产,公司的煤制烯烃装置将面临极大的安全风险,比如可能发生管道爆裂、有害气体泄漏等严重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生意社能源分社甲醇分析师王敏告诉记者,除了安全因素外,停产带来的经济损失也是另一个重要原因。王敏称,煤化工项目的 “稳定运行”非常重要,一旦停产将会对公司的利润产生巨大影响。因为长周期稳定运行可以降低成本,而停、开车会增加运行成本。另外对于煤化工项目来说,重新开车并不能马上实现,而是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检修维护,至少也需要20天的时间。
而如果以2011年公司生产318天、净利润10亿元计算,如果停产一天,意味着煤制油包头公司将损失超过310万元。
或成神华业绩“炸弹”?
资料显示,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是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的子公司。该项目于2006年12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由神华集团投资170亿元建设。并于2007年9月正式开工,2010年6月投产,2011年进入商业化运作。
据神华公布的资料显示,2011年神华煤制油包头公司项目实现商业化生产318天,平均生产负荷为85%,生产出聚烯烃产品50万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亿元,净利润为10亿元。
2012年5月24日,中国神华发布公告称,拟以公开发行募资的方式,将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陕西神延煤炭公司资产收购至上市公司。但随后在12月22日,中国神华再次发布注资公告称,由于此前计划收购的资产规模较大及平稳现金流等因素,公司决定将收购资产缩小为煤制烯烃业务资产。
“神华的煤制烯烃项目仍是一个示范项目,虽然在2011年就已经实现了商业化运作,但是现在将其注入上市公司或并不合适。”一位化工行业的证券研究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2012年6月30日,神华煤制烯烃项目的净资产为138亿元,净利润为6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仅有4.3%,而同期中国神华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0.88%。另外,目前煤制烯烃项目又受到环保部处罚,这表明整个行业仍面临着较高的环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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