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决策可引入电子投票
近年来,小区业主的自治意识、维权意识日渐高涨,却难以有效表达自身真实意愿,怎么办?在今年广东珠海市香洲区的“两会”上,区政协委员吴桂平提出,应建设推广小区业主电子投票系统,表达业主意愿。
笔者曾作为志愿者参与过自家小区业委会的相关事务,深感开展社区工作的难度很大。其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业主的投票积极性普遍不高,但有很多程序性的工作,如果要具有合法性就必须征得全体业主的签字确认,否则决议就是无效的。
为了获得业主的签名表决,业委会的工作人员往往需要“三顾茅庐”,甚至要跑到业主所在单位才能找到他并提请签字。很多时候求签字还经常会被业主拒之于门外,不少业主觉得业委会上门是打扰他们的正常生活,甚至担心暴露他们家中隐私。有时候不得已采取在信箱里寄一张表决单的方式,让业主表决后送回业委会,可由于不少业主懒得做这事,所以表决单回收率很低。
正由于这些情况,所以只要是需要全体业主投票解决的问题就很难推动,以至于有些小区最后发布的投票结果会让居民们质疑:明明自己没有投过票,怎么赞成率有九成以上,是不是其中存在着暗箱操作的内幕?
如果换位思考的话,笔者也会有同样的感受,不一定很乐意去配合签名,毕竟一来二去很是麻烦。因而要实现社区民主自治质量的提升,就需要从技术上推进,而这位委员提到的建立电子投票系统的建议恰恰就能够解决这一问题。从如今普遍存在的电子投票来看,技术应该不成问题,资金上也可以动用各小区的基本建设资金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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