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6日讯 日前有网友爆料称,1月8日黑龙江省汤原县38岁奶农高景民,误食
光明乳业认可的牛奶收购商配发的牛奶“保鲜剂”身亡。此前,光明乳业曾发布声明否认与此事有关。据中国网消费频道记者了解,目前事件已有了最新进展,2月5日夜间汤原县政府奶业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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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称,奶农高景民误将用于清洗储奶罐的烧碱当做饮料喝下,因此导致身亡。经汤原县有关部门协调,死者家属已获得一次性赔偿20万元,并已承认该事件个人负主要责任,与光明佳原乳品公司无任何关系。
2月3日,网友“王小三”在网上发布消息爆料称,1月8日黑龙江汤原县38岁奶农高景民,误食光明奶业认可的牛奶收购商配发的牛奶“保鲜剂”,于1月16日身亡!他妻子说通常1吨奶放1斤“保鲜剂”,牛奶才不会坏掉。爆料称,事发十几天汤原县未弄清“保鲜剂”成分,也未对“保鲜剂奶”流向进行追踪,一问三不知!
对此,光明乳业于2月3日下午发布声明回应称,新浪微博用户@王小三 发布的“16吨有毒牛奶流向何方”微博,因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已向汤原警方报案。
声明称,光明乳业下属黑龙江光明佳原乳品有限公司自2012年6月1日开始因设备维修已经停产,没有收购原奶。其次,该户奶农从未与公司下属黑龙江光明佳原乳品有限公司签署供奶协议。
2月4日,中国网消费频道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光明乳业,据其公关部一位张姓工作人员介绍,警方已经正式立案。
针对光明乳业发布的澄清声明,2月5日下午,知名爆料人周筱赟在其微博上发布资料,提出了三点质疑。
周筱赟在微博中称,据他向汤原县警方核实,当地警方并没有针对光明乳业所谓有人“擅自发布虚假信息”立案,由此对光明乳业向当地警方报警的说法表示怀疑。
其次,根据周筱赟从两家中央级媒体在当地调查所获得的几份相关人员笔录,汤原县光明乳业奶源部经理纪春伟事后在公安局接受调查时交代,光明乳业在当地由于2012年5月转型停产,原本不再收奶,但到2012年9月4日却又重新收奶。汤原县畜牧局副局长杨亚智也表示,虽然光明佳原乳品公司停产,但停产期间光明仍然在收奶,只是收的牛奶送到光明下属的另一家在富裕县的工厂。富裕县属于齐齐哈尔市,事发的汤原县属于佳木斯市,从原料的新鲜角度,黑龙江并不支持跨区收奶。
就上述质疑,2月5日夜间,汤原县政府奶业发展办公室发布公告称,奶农高景民误将用于清洗储奶罐的烧碱当做饮料喝下,因此导致身亡。经汤原县有关部门协调,死者家属已获得一次性赔偿20万元,并已承认该事件个人负主要责任,与光明佳原乳品公司无任何关系,事件已得到妥善解决。
公告称,黑龙江光明佳原乳品公司2004年落户汤原县,产品为工业原料奶粉。为拉动汤原奶业发展,2012年初汤原县与光明总部沟通洽谈,在5月份达成新的合作协议,佳原乳品公司将调整产品结构。2012年6月1日开始,光明佳原乳品公司停止生产,企业进行整体设备维修及技术改造,至目前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在公告中,汤原县政府奶业发展办公室针对外界普遍关注几个主要问题进行了说明,公告指出:高景民家属为扩大事态,制造影响,引起关注,争取得到补偿,于是向新闻媒体提供了含有“因误食加入火碱的光明牛奶而死亡”内容的虚假新闻线索,误导记者。死者家属之前所声称将火碱掺入所售牛奶中,并无实据证实。
其次,死者高景民所属吉祥乡黄花村三合牧业公司因奶牛存栏少、奶量不足,达不到机械榨乳标准,自开始挤奶至今,光明佳原乳品公司都从未收购其生鲜乳。因此光明佳原乳品公司与该事件无任何关系。
关于死者家中所产牛奶的去向,公告称:三合牧业公司自2012年11月5日建成挤奶开始,生产生鲜乳共计18.06吨,全部由伊春市收奶户马贞玲收购,出售给养殖户用于饲喂仔畜,未售给任何一家乳品加工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中国网财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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