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民族的历史不要变成民族主义的历史”
勃兰登堡州前AFKD负责人波佩女士告诉我们,她自己就是一个前东德专制体制的受害者,在学校期间因参加活动被盯梢监视而无法毕业,离开学校后又找不到工作。她说,在那个年代控制思想和语言被作为权力的一部分,人们被控制得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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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锥之地。这种制度是靠强制手段和社会恐惧来维持其舆论一致性的,凡是敢于质疑者都会被划为另类。
1992年我第一次接触到自己的档案时,才知道仅我个人就有40多个卷宗,其中20个卷宗里面大部分是电话监听记录、通信记录和跟踪记录。正因为我自己有这样的亲身经历,很容易和受害者之间建立信任关系,所以剧变后大家选我、我也选择从事这项工作,我深刻理解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东德加入联邦德国后每一个州都有一个类似的委员会,它是州议会选举出来的,任期5~6年,这个机构已有20年的历史了,已经摸索出一整套法律法规。目前勃州“处遗”机构有8名工作人员,2人负责咨询,3名研究人员,2名技术人员。关于该委员会的职权在“处遗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主要面对受害者提供咨询、帮助以及赔偿事宜。
联邦议会规定在三个方面进行赔偿事宜:分别是司法、职业法和退休法。涉及专制时代坐牢的赔偿以及退休金方面的赔偿。了解受害人的情况要去档案馆查证,这项工作受害者自己往往难以证明,他何时坐牢、何时出狱都缺乏书面证据和文字材料。他们成立了自己的组织,我们与这些团体密切合作。同时我们对那些曾与斯塔西合作充当“线人”而现在找不到工作的人,我们也提供咨询。东德时期的国家行政人员、公务员因为有负面的档案,现机关应如何对待这些人,我们也提供咨询。勃州地方政府任用公务员时,要考虑有无秘密警察的背景,在这方面我们也提供支持。我们5个州每个月都有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协调一些跨州业务。过去支持专制和在野的人分裂仍在继续,我们特别重视互相理解,我们解决问题的标准只有一个人权。
我们的另一个工作是提供纪念场所和信息咨询。对受害者的纪念,是我们坚持做的一项工作,它对促进群众了解极权主义的历史和政治制度有很大的帮助。我们一直在告诫自己,“为什么不能丢掉这段记忆?”对真实历史的坚守是我们的一项宗旨。有过同样经历的东欧人都知道,“如果我们丢掉了记忆,我们就丢掉了自身,遗忘是死亡的症状,没有记忆我们就不再成为人,抗拒死亡就是抗拒遗忘”。我们要消除过去历史教学中的偏见,“保证民族的历史不要变成民族主义的历史”。
反思纳粹时代是如此,反思“苏式社会主义”时代也是如此。反思激发出我们对历史记忆沉淀后的思考,这不但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也要把它普及到下一代,让这样罪恶的制度没有重演的可能性。所以通过学校以外的教育机构实施公民教育和图片展览是我们一项经常性的活动。教育局、教师工会和教堂都是我们关注的对象,我们也组织一些青年活动,让他们对过去的历史有所了解,引起他们对自由的敏感性并感觉到自由的可贵,塑造个人的自信和尊严感,这是公民自由发展不可缺少的思想基础。
自由不会从天而降,是需要人们用行动去保护的。不能再让“告密”这种道德沦丧的社会氛围到处蔓延,不要小觑社会文化的倾向性意识,简单的反思在今天已经不够,唤醒道德,唤醒公民意识,为改善不完善的社会尽自己的一份责任,是我们的努力方向。
“回忆、责任与未来基金会”
贡特·萨多夫先生向我们介绍了“回忆、责任与未来”基金会的工作性质。可以说该基金会在某种性质上与上述处遗委员会相辅相成,只不过它是一种民间机构。萨多夫先生说,我们这个基金会是11年前成立的,2000年德国人感觉到只有面对过去,才能关注未来,要正面面对自己过去长期不光彩的历史,不是回避假装它从来没有存在过,而是勇于揭自己的伤疤,追忆反思既要达到有教育意义,也要落实到具体的受害者个人。而前体制的受害者希望有这样一个机构,既能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又能使社会有一种警觉的责任感。这些人曾一度被社会忽视,找不到发出声音的地方,他们需要帮助,需要有一个长期性的帮助机构,于是便催生了我们基金会的确立。
从名称“回忆、责任与未来”中就可以反映出我们的宗旨。在设立基金会的时候,名称很大程度上有象征意义,它代表着一种责任,一种立场,一种对未来的态度。你们知道,在目前德国的多元社会里,对前体制有不同的看法。别的不说,经济界的态度就和我们不相同。他们认为对前体制带来的伤害,赔一笔钱就可以了事,连回忆都是多余的,说得越多、挖得越深社会越不稳定。我们认为,只有物质赔偿“拿钱买断”的团结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种体制的“再生性”的。所谓的责任不是空泛而论,从来权力都是和政治责任连在一起。回忆是反思前的必要工作,反思是责任建立的基础。“记忆是我们的力量”,记忆是我们的一笔财富,记忆可以使我们清醒地认识产生极权的根源。
我们要看到前车之鉴,对纳粹的反思工作至今没有结束,参与暴行的那一代人一直在企图掩盖,直到下一代人成长起来以后,这个工作才得以彻底进行。我们德意志民族面对两个不公正:纳粹极权和共产专制。如果不回忆不反思,就不可能真正走出去,这两个专制既有各自的回忆,也有很多议题是相互交织的。
德国的各个政党虽然没有约定,但我们大致有一个分工,基本上绿党和社民党主要针对纳粹问题,基民盟面对共产专制。因为对一些人而言,走出共产专制的阴影相对容易,走出大日耳曼民族的阴影比较困难,而对另一些人群而言可能是相反。89年一代与45年一代都有一个解释变量和面临的对象问题,所以需要有一定的分工合作。但是我们这个基金会是个NGO组织,不是政党也不属于任何政治派别,我们的工作同时涉及这两个领域。
萨多夫先生说,我个人的职业生涯是参加了斯塔西的档案立法工作。对东德的反思是德国的一大主题之一,而对纳粹的反思更多是在整个欧洲进行的,这项工作是在铁幕打破以后才能真正展开。1989年以后在整个东欧地区对纳粹罪行的深究,劳工的赔偿等问题展开,整个德国的经济都为此受益。从政府角度来说,他们是不想赔偿的,态度是被动的,认为时过境迁,可以既往不咎了。是德国以外的国家形成国际压力才使德国做出赔偿工作的。这就是我们基金会的主要工作。经过一系列争论的结果,在国际公约的大背景下建立了基金会,政府一次性地拿出51亿欧元建立基金会,主要是对纳粹时期的劳工进行赔偿。
现在不管这些人身处何方,都可以得到赔偿。一共有400万劳工被强迫到德国,受害者大约分布在98个国家,中国也有两位。寻找工作十分困难,这种庞大的工作仅凭任何一个独立的行政机构都很难完成。因国家众多,还涉及到国际法的问题。我们基金会的任务是,所有要求赔偿的国家帮助我们把具体的人找出来,全球有7个国家与我们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具体赔偿款工作到2007年已经基本结束,基金会的新任务是把这项工作长远化和普及教育化。
我们的工作主要有三项内容:第一,总结经验,出版一系列相关书籍;第二,资助社会上的与此有关的活动;第三,展开公民教育。这些项目对公民社会的形成意义很大,影响深远,涉及到东欧其他国家。我们现在主要是从人权的角度进行介入,最重要的是追求对人的保护,通过历史教训告诫民众极权制度的罪恶,这是我们受到欢迎的原因。
我们董事会中有一个国际监察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包括对德国政府施加压力和进行重大问题的讨论。这个委员会中有波兰、以色列和德国工商业和政党的代表,他们有权参加项目的审定,监委会成员由政府任命,其他代表是由企业和受难者协会推选出来的。最初各国别的人之间很难以协调,通过我们的努力,搭建起不同民族交流的平台,对原来很难达成共识的议题产生了对话,有广泛的讨论,逐渐形成共识。
我们关注的主要问题是,一个国家如何反思自己,面对自己的过去。对各民族之间的对话是我们愿意支持的,它产生了两个结果:一方面促进了本国内部对自己的反思,另外寻求到国与国之间解决问题的途径,我本人去日本、韩国与他们交谈,韩国的受害者要求赔偿,都被列入了工作计划,2008年我参加国际研讨会时还有中国的NGO组织,我很想了解中国在这方面工作展开的情况。
社会和解取决于我们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下面是我们与上述人员座谈时的一些问答:
问:日本有无类似的基金会,以及是否采取与你们类似的态度?
答:我们不能要求别的国家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历史,我们只能说明我们做了什么,有什么样的原则。通过这10年的努力我们发现,如果不能正视自己的历史,就很难与其他民族达成共识,必须要直面自己的过去,不面对过去就无法脱离过去,过去的历史就一直会缠绕着你,社会和解取决于我们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对国家来说,在国际舞坛上道德形象面临的压力也会越来越大,如果让其他国家都觉得这是一个负责任的国家,无疑将会提升该国的国际地位和形象。
这20年来我经常到日本去,也经常与日本的同行沟通,日本政府到现在为止,一直没有突破性的思想转变,对历史责任不愿承担,甚至有很强烈的为历史罪行辩护的社会诉求,在这一点上日本与德国完全不同。德国电视台也曾播放过南京大屠杀的电影。据我了解,日本没有我们这样的赔偿委员会,日本的在野党一直要求日本成立一个这样类似的机构,两年前曾有一个日本代表团来我们这里考察,两年过去了,没有看到他们有任何实质性的动作。
问:个人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相关的机构?如果不能,法律上的障碍是什么?
答:各国情况不同,重要的问题是,要受害者对自己国家法律有所了解,否则很难解读。这方面的诉讼案的确不少,只有基金会才可以接受这些诉讼。他们的要求经过基金会得到答复。我们基金会不是国家机关,我们有自己独特的地位,我们的表达没必要与国家、政府保持一致。法官对具体情况的了解可以从我们这里得到咨询,目前德国议会正在争论,对苏军的战俘能不能进行赔偿,议会委员会要求我们基金会表态。我个人认为,按照章程的原则支持对苏军战俘的赔偿,我赞成这个主张,只要议会立法就可以展开工作。目前我们已在做一些前期的具体工作。现在的难点在于政府反对,议会赞成,尚没有形成定论。我们也很焦急,时间等不起了,如果完全按司法程序走的话,很多年事已高的受害者将会陆续去世。
问:对后东欧时代如何达成共识一直就有两种解读,一种讲在忘却中追求和谐,另一种讲在追溯中后事不忘前事之师。你们是怎么在追溯中做到和解的?例如波兰和德国的和解问题?
答:这种和解是大有好处的,首先对欧盟有好处,双边关系搞好了,有利于共同的欧洲,和解的过程并不针对当事者。当然德国也有保守派,也有激烈反对波兰的声音。在波兰人眼中,往往认为这批人就代表着整个德国,很容易激起民族的情绪化。其实双方都需要有一定的时间和保持理性冷静的态度,在追述中得到和解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毫无疑问,目前我们是在良性的轨道上发展。
问:这个度该怎样把握?弄不好会激起社会的反弹?
答:在公共记忆中强调这段历史不是为了揪住哪些人不放,反思不是鼓动仇恨,而是为了以后不走弯路,从中得出经验教训。我们的法律很完善,尽可能把这些活动纳入到法律的程序上来。比如关于斯塔西保存的大量线人档案,没有人能看到完整的档案,即便是自己的档案也不能看到全部,涉及他人的内容都被涂黑了,要防止看档案的人出于个人目的。非政治性的档案不能公开。如果是第三方作为写作目的可以看某些内容,但是具体的人名不能出现在作品中。这些线人的报告都放在档案中。对斯塔西档案的去向一直有争论,如何处理?是否归入联邦档案库?斯塔西档案中除了线人的报告以外,还有相当部分是国安针对线人报告的分析和评估。
问:对东德历史反思是否达成一致的看法?对前体制的人员如何对待?
答:到现在仍没有共识。在多元社会各种声音都有它存在的理由。1989年时最重要的任务是保护设施、保护文件,同时在议会有个调查委员会对东德的问题进行系统性的调查,对前体制的老公务员进行排查。1990年统一以后对东德公务员的背景进行了摸底排查,这个工作到1993-1994年才告一段落。对新录入的人员要做背景调查。对社会团体和政治犯的赔偿问题,因政治原因不能入学的人该如何对待?都是我们面临的新问题。还要考虑到1945-1949年东德法律的“现场设定”。目前在教科书中如何表现这段历史仍然没有完全形成定论。关键是从什么角度看待?有些问题还没有作历史定性。
2011年我们有一个纪念和平革命的活动副标题叫“共产极权对我们记忆的反思和探讨”。现在我们已经从政治结构上转变过来。20年后情绪比较淡化了,这是历史的自然规律。但仍有人在追踪真相,要搞清楚罪行的来龙去脉。揭露真相并不一定是坏事,真相大白反而会把涉及到的线人解脱出来。东欧一些国家由于档案销毁,只要公众人物一旦涉及“不干净”的问题,他的政治前途就彻底断送了。而在我们这里,有据可查,当然有人因为劣迹的暴露受损,但更多的人还是通过档案证明了他们或者没有做过那些事,或者做了也是不得已,反而为他澄清了无端的猜疑,洗刷了罪名。当然也教育了很多人,助纣为虐、浑水摸鱼的侥幸心态是不可以的。
问:东德的警察和纳粹的警察比较有什么不同?
答:在东德非专业人员遍布,统一社会党主要动用的是所谓群众的力量。纳粹的警察更专业化一些,职业素质要高一些,但纳粹的人员主要留在西德,东德比较少。
问:个人是否可以看自己的档案?是否可以看已去世的亲人的档案?
答:如果是搞学术研究,你拿不到个人档案的,但是可以看议会、公务员的档案,可以追查化名的人物。1988-1989年有一份线人的工资名单被揭露出来,曾经在社会上激起强烈的民愤,确实地说,东德因政治问题、因监听而被判刑的人并不多,1976年东德加入赫尔辛基公约以后,明目张胆地抓人还是要有所顾忌的。
问:你们是如何解决开放性与“族群认同”的?
答:首先认同民主观,认同宪法第一、言论自由、新闻自由这些基本价值观。第二强调人的尊严和不可侵犯性,民主是保护少数族群最主要的武器,在法治国家族群认同和民主制度不矛盾,在法治国家里是每个人承担责任,而不是整个民族为个别人的行为背黑锅,民族不能成为社会替罪羊,一个族群需要公民社会的环境对民族文化的培养。
问:现在仍然赞成东德那一套的人现在有多大影响?
答:持这种意识形态的人仍然有,他们办了一份杂志叫《
新世界》,发行1.2万份。该报说,他们要对30年来的柏林墙说一声“谢谢!”是它阻挡了资本主义的污泥浊水。他们的成员基本上是统一以后失业的人。企业垮掉了,虽然有一定的福利保障,但是没有工作的成就感,整天无所事事。他们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东德人”,表示对东德的怀念之情,他们现在通过政党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在多元社会中自然应该有他们利益表达渠道。
问:基金会的“赔偿”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答:我们是政府和社会之间的连接点,基金会是打通多层次社会的一个关键。服务对象是民间和受害者,我们要与政府沟通,甚至和政府有激烈的争议,阻力很大。比如说,在赔偿支付金额方面,确定金额数目的依据是什么?基本上我们是以政治解决方案为主,法律解决为辅。德国的官僚机构要求有依据、有证明,但是诉讼的过程很漫长,一般老年人都等不起了。
我们考虑,受害者的年龄很大,尽量手续简便化,我们的赔偿金额并不是很大,关键是一种态度。大致有三种补偿方案:这些曾被纳粹强制做苦工的人,赔偿金额是7500欧元,这个数额只是个象征意义,无法弥补他们受到伤害的实际情况。钱多少是次要的,表明我们对过去罪行的一种姿态,主要是精神抚慰,当然进行诉讼程序要求赔偿的远不止这个数目。另外还有5000欧元和5000欧元以下两种,这取决于和当事人所在国家的协商。
法制对话是省略不了的。我们德国历史上取得教训。我们曾经分离,我们有一堵墙,一边是社会主义,一边是资本主义。几十年来我们一直都在争论,哪一种道路是最理想的,代价最小的。有人主张要隔离,有人主张要融合,要进行对话。实践证明对话是正确的。德国有共同促进发展的愿望,任何人愿意和我们沟通我们都是欢迎的,不会只和某一方面进行对话。东德转变的动力就是来自自身的力量。中国人应该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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