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式涨价”期待规范
2013年02月17日18: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新春伊始,“涨价”成为不少消费者的“蛇年初体验”。记者发现,在刚刚结束的长假,餐饮、理发、洗车、家政服务的价格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一些饭店和理发店还以“春节套餐”“最低消费”为由变相涨价。
“涨”声一片,这个春节有点儿贵
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汪女士向记者抱怨,这个春节“有点儿贵”。她说,从初一到正月十五,自己常去的一家餐馆只提供套餐,暂停供应单份菜品,一顿饭要多花20元左右;同时,按照“行业惯例”,除了支付育儿嫂4000元的工资,还送了她1500元的春节红包。
北京合众家政公司的负责人于女士告诉记者,春节前后,“高端”月嫂的服务费已经升至10800元,“红包肯定不会少于节假日三倍工资”。
大年初七,在北京市东城区一条胡同里的一家理发店,记者看到,普通“洗、剪、吹”的价格已经由30元升至50元。胡同外临街的另一家理发店并没有涨价,而是暂停了500元以下的优惠烫染套餐,当被问及何时恢复这项业务,理发店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还不能确定”。
北京市发改委提供的数据显示,长假七天,全市价格行政执法系统共检查各类经营单位601户,纠正不规范价格行为16件,立案处理违法问题4起,协调解决价格纠纷12件,12358热线共接听价格举报和咨询568件,主要涉及公园、庙会周边停车场乱收费及超市、餐饮企业高于标价结算等问题。
涨价能理解,幅度需合理
面对消费者的怨声载道,商家给出的解释大多是“人手少”“用工贵”。除夕,在地坛公园门口,记者曾和一位从河南来京做工的保洁员刘先生攀谈,他说,平时做保洁员,包吃包住也就能拿到2500元的工资,但在春节期间,每天可以赚到150元,正是看中了这点,他才决定春节留在北京打工。
在北京市顺义区石门地铁站附近的一家小餐馆,洗碗工殷女士告诉记者,餐馆里一共有四名洗碗工,春节走了两个,为了犒劳留下的员工,老板除了支付2000元工资,还给了300元的春节红包。
“大部分农民工都回家过年了,商家难招工人,必须付给留下的工人多一些钱,同时法律规定节日期间经营者要支付两到三倍工资,由此产生的服务业涨价是比较正常的,但涨价必须合理,不能违反价格法的规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王静告诉记者。
我国已有的法律、法规对服务业的价格水平都做出了规定。199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价格监督欠标杆,专家呼吁“反暴利法”出台
春节期间服务业提价确实是受到了成本上涨的推动,但消费者的抱怨也反映了一个普遍存在的疑问涨多少才算合适?商家会不会借机“漫天要价”?30元的洗车费涨到220元是否合理?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告诉记者,消费者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在竞争不够充分的领域,不排除商家借春节之机抬高价格的可能。
“我参与过餐饮业的行业调研,发现部分地区的餐饮业、尤其是旅游景点周边的餐馆存在串通一气、区域垄断的现象,导致区域内市场竞争不充分,经营者得以向消费者开出高价。”王小广表示。
但是,为价格确定一个合理与否的界限并非易事。
“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也有类似规定,但没有进一步细化的规定,有关部门在监督价格的过程中,很难找到标准判断暴利是否存在。”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表示。
对此,董正伟呼吁“反暴利法”的出台。“反暴利法应该对企业的合理利润作出规定,比如,某一个行业的利润超过该行业的百分之多少就算暴利,还要有效监督企业的涨价行为,当企业表示因为成本上升而涨价,它需要出示相关票据、账单,证明自己的涨价是合理的。”(记者王晓洁、关桂峰)
作者:王晓洁 关桂峰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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