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的风险
2013年02月18日01:2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原标题 [投资移民的风险]
与一般的投资不同的是,投资移民的风险分析还应该注意移民法的要求,否则,即便是投资风险很小的项目,如果移民的风险很大,那么这种投资也不能帮助投资人达到移民的目的。
投资移民的风险主要在几个方面:
(1)投资的项目是否在目标就业区?该目标就业区是否会因美国就业率的升降而改变其目标就业区的定位?因为只有目标就业区才是50万美元的投资,非目标就业区需要100万美元,如果在获得永久绿卡之前,项目所在地不再是目标就业区,那么永久绿卡堪忧。
(2)项目的就业放大系数是多少?就业放大系数越高,就业越有保障,永久绿卡也越有保障。就业放大系数和经济分析方法是否为美国移民局认可?美国移民局不会发放就业放大系数认可函。最好的认可就是I-829永久绿卡的批准,这就表明美国移民局认可了项目方的经济分析,并认可该项目满足了就业要求。
(3)项目方是否提供任何形式的投资担保?美国移民法明确规定,投资移民的投资必须是真实的“有风险”的投资,除第三方担保外,项目方以任何形式提供担保,都将导致投资人无法获得绿卡。
(4)就业在何时产生?美国移民法明确规定,投资必须产生10个直接或间接的就业,如果就业在投资移民的资金到位之前就已产生,那么,投资人将无法获得绿卡。这也是某些托管账户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的原因。
(5)最后,最关键的还是项目的历史记录:投资人有多少获得了I-526批准,是否获得了I-829的批准。如果是一个新的项目,没有获得I-526批准的记录,那么投资这类项目需要有第一个吃螃蟹的勇气,100%的托管账户是基本保障。如果一个项目已经有投资人获得完整的I-526和I-829的批准,那么这个项目的移民风险就相对很小了。
而与所有的投资相同,任何投资的风险分析都应该注意几个基本方面:
(1)项目所在的产业在美国是处在朝阳行业还是夕阳行业?市场是在扩展还是已经饱和?项目处在哪个阶段?是尚未动工、已在兴建,还是已在运营?
(2)项目的退出机制如何?是否有公共融资平台提供退出机制,还是需要项目方自己返还投资款?如果需要项目方返还投资,项目方从哪儿得到还款资金?
(3)资产评估是否由具有国际公信力和需要承担法律后果的诸如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这样的知名公司提供?
(4)是什么人在管理这个项目?项目方是否具有专业经验的管理团队?其管理团队在美国的声誉如何?
(5)当地可信的主流媒体对该项目作何评价?毕竟这是国外的项目,当地的负责任的媒体的评价比中介公司的宣传更为可靠。
(6)美国政府的支持是否有法律文件作为证据?美国的政府官员一般都会为招商引资美言,但真正的政府支持的法律文件则需要当地政府作出充分的项目调查后才会签署。
(7)政府的官方网站上对项目的各项注册文件和官方信息是否和项目公司的宣传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信息,以政府网站的注册文件和官方信息为准。
以已被美国证监会起诉的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为例,美国网络上的公共信息就表明:这明显是一个饱和的夕阳产业。
项目公司承诺投资人可以随时撤回资金,但从来没有表明这些资金将从何处得来;项目方给出了超额的资产评估,但没有一项评估来自于有声誉的评估公司;项目方显然无法提供一个合格的管理团队,所以抛出了只有父子两人的所谓世家;当地的主流媒体几乎找不到任何肯定这个项目的报道;除了误导几名州政府官员出来站台外,项目方也未能提供任何政府的法律文件对该项目支持。
美国政府官方网站的所有信息都表明了该项目的风险巨大,如果投资人知道这个所谓的世家因开空头支票被告上法庭,且连8300美元的员工工资都付不出来,还会有人投资这个项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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