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十二五”末粉煤灰年产生量将达5.7亿吨
2013年02月18日13:53
来源:第一财经网站
日前,国家发改委等10个部门以联合令形式发布了新修订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发改委有关负责人2月18日就此表示,我国粉煤灰综合利用率已超过美国等发达国家,但粉煤灰年产生量仍巨,将采取多措施鼓励支持粉煤灰综合利用。
1994年,原国家经贸委、原电力部、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实施《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粉煤灰综合利用率由1994年的35%提高到2011年的68%。尤其是“十一五”期间,粉煤灰综合利用率基本保持在67%左右且略有提高,超过了美国等发达国家。
但近年来我国火力发电发展较快,粉煤灰产生量逐年增加,“十一五”末粉煤灰年产生量达4.8亿吨,据预测“十二五”末粉煤灰年产生量将达到5.7亿吨。煤炭资源和火电厂较为集中的地区,受地域、产品市场和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限制,粉煤灰综合利用水平和规模偏低。另一方面,原有《管理办法》难以适应新的发展环境,加之粉煤灰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发生了调整,亟需理顺相关部门在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中的职责,形成完善有效的管理体制。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粉煤灰概念,增加了全过程管理要求,尤其是明确了新建和扩建燃煤电厂须提出粉煤灰综合利用方案,明确粉煤灰综合利用途径和处置方式;要求以省为单位编制粉煤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并与现行法律法规衔接一致。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还指出,为鼓励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新《管理办法》还从多方面明确了鼓励支持政策。包括鼓励对粉煤灰进行高附加值和大掺量利用;用灰单位可以按照《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程序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建筑、筑路等工程中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粉煤灰及其制品;各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鼓励和扶持措施。
作者:邵晓天来源第一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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