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炒作“以人查房”有误导之嫌
2013年02月22日09: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近日有媒体报道,福建漳州、江苏盐城等地出台规定,严禁在住房信息系统中输入姓名查询名下房产。“以人查房”被严格约束,顿时引发公众热议。北京市住建委也对此回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来没有“以人查房”的方式。
“以人查房”向来不存在,而民意又何其滔滔,显然有误会之处。按照2007年之后实行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确实没有赋予单位和个人可以随便查询别人房屋登记信息的权利。俗话说的“以人查房”于法无据,是个伪命题。从道理上说,“以人查房”也确有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可能,尤其是对于大多数普通人而言,严格控制这种查询方式实有必要。一些地方的所谓“新规”,其实算不得新,奈何时机不对,竟然产生如此大的风波。
时机确实不巧,而误会之中更不乏误导。近段时间曝光的“房叔”、“房姐”、“房媳”等一连串事件,已然将公众情绪燃至暴怒,“查房”之声正汹涌异常。这股声浪的背后,是查贪腐、查灰色利益链的强大民意。不过,民意声讨虽有缘由,但其中对“以人查房”的认识却存在偏误,这就与一些媒体近来的大肆炒作不无关系了。不可否认“房氏家族”令人愤慨,但舆论在报道、传播的过程中显然又放大了不少,以至于让不少人认为“以人查房”天经地义,惟有此才能让隐藏的贪官腐吏现形,让见不得人的罪恶大白于天下。这时候以保护隐私为名来限制“以人查房”,就被视为无异于保护贪官隐私,庇护不可见光的黑灰资产,遭到大面积反对不足为奇。普遍民意需要观照,公众心理值得重视,但这些并不能成为炒作话题、误导舆论的理由。一旦过了头,很容易让公众情绪偏激起来,反而对社会带来负影响。
当然,保护个人隐私与清查贪官房产并不矛盾。换句话说,“以人查房”更应当因人而异,老百姓的房产隐私要严格保护,而公务人员的房产信息则应该露在阳光下,接受社会监督。从公众共识上,从技术能力上,这并不存在障碍。对此,媒体应该有一说一,实事求是,把全面、准确的信息传递给公众,把道理讲清楚,而不是盲目迎合社会情绪,甚至一味煽风点火、火上浇油。少些误导,多些引导,才是负责任的表现。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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