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答:离婚后该如何申请公租房
2013年03月14日14: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13日,济南市对首批申请公租房的家庭名单进行了公示。济南公租房申请至今,时间已经过半。在申请过程中,不少咨询者有一些集中的问题,房管部门将整理出来的13个热点问题做了集中解答。
问题一:夫妻双方一方有济南户口,另一方没有,可以作为济南户籍家庭申请吗?
答:可以。
问题二:申请家庭有济南户口,在市区工作,但有承包地或宅基地,可以作为济南户籍家庭申请吗?
答:不能。但可以按照外来务工家庭的条件和相关程序申请,申请时需要按照外来务工的要求申报相关材料。
问题三:年满25周岁但有精神残疾或智障的可以申请吗?
答:精神残疾或智障的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与监护人家庭共同申请,监护人家庭也必须符合申请条件。
问题四:与监护人家庭一起申请的,人口怎么计算?
答:与监护人家庭合并计算。
问题五:外来家庭自己交纳社会保险,但在济无工作单位是否可以申请?
答:不可以。
问题六:在济有工作单位,但自己交纳社会保险,是否可以申请?
答:可以。但必须提供单位证明或者相关的劳动合同。
问题七:哪些住房认定为申请家庭现有住房?
答:在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中,现有住房不仅包括有产权的私房,还包括承租的公有住房、转移和享受货币拆迁不满3年的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住房。
问题八:离异后,住房归一方所有,另一方的住房如何认定?
答:离异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原有住房办理产权转移满3年后,未取得房屋产权且已不在此居住的一方,原有住房不再认定为个人住房。认定起始时间,属于法院民事调解的,以民事调解书时间为准;属于法院判决的,以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时间为准;属于协议离异的,以协议书时间为准且申请前还应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
问题九:有济南市内六区户口,父母有住房,子女已年满25周岁未婚,子女能算无房吗?
答:可以。
问题十:有济南市内六区户口,住房落在未婚但已满25周岁的子女名下,父母可以申请吗?
答:可以。若属于转移房产的,还需要满3年。
问题十一:租住公房但没有租赁证,怎样计算住房的建筑面积?
答:应申请测绘,按测绘的建筑面积计算。
问题十二:已享受其它保障方式,但不足人均10平方米,是否还可以申请公租房?
答:不可以。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43平方米拆迁保障、已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无论面积多大,均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享受租赁补贴的可以申请,待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租赁补贴停止发放。
问题十三:非政府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标准如何确定?
答:各县(市)区、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驻济单位、各类社会组织等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范围为其管辖范围内的住房困难职工,具体申请条件参照政府标准自行确定。(记者 喻雯 实习生 宋真真)
作者:喻雯 宋真真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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