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记者 杜鹏
近日,有投资者质疑
羚锐制药(600285.SH)股权激励行权条件较低,涉嫌变相向管理层输送利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于3月18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拟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解锁条件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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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5年公司净利润分别达到或超过3900万、4700万、5700万元,即以2011年净利润作为固定计算基数,2013年、2014年、2015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分别达到或超过195.66%、256.30%、332.11%。
对于公司所设定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
长江证券分析师刘舒畅认为,解锁条件略显保守。
《证券市场周刊》注意到,2011年为公司近年来的业绩低谷,以此作为基准年,令股权激励的含金量大打折扣。财报显示,2009-2011年净利润分别为2931.49万元、4855.77万元、2985.14万元。
Wind资讯显示,市场对公司2012年净利润的一致预期值为3786万元。照此计算,若以2012年为基准年,公司2013-2015净利润增长率分别达到3.01%、24.14%、50.55%,就可以满足股权激励行权条件。
此外,市场对公司2013-2014年净利润的一致预期分别为5689万元、8283万元,均大幅高于公司股权激励所设定的净利润目标值。
公司3月19日公告,独家品种“通络祛痛膏”进入2012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长江证券认为,公司将充分享受市场扩容,通络祛痛膏增长提速比较确定,将推动公司业绩实现较快增长。长江证券估计2012年通络祛痛膏销售收入约1.2亿元,是公司收入规模最大的主导品种,占公司工业收入的30%左右。
有投资人士分析称,股权激励本是合理激励公司管理人员的一种激励方式,但是若行权门槛偏低,则难以起到相应的激励效果,更像是给高管派红包,涉嫌利益输送。而且,这还会摊薄每股收益,稀释投资者权益。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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