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资管通道业务监管加码 银证信合作或受冲击
2013年03月28日02:43
来源:第一财经网站
“大资管”背景下,各家金融机构构建起来的通道业务合作模式,正面临被严厉监管“瓦解”的局面。
近日,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要求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不得以委托定向资产管理或设立单一资产信托等方式变相扩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
“券商资管通道业务现在加码,肯定会对银证信合作的产品带来影响。”一家大型信托公司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昨日,银监会最新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银行理财产品严格规范,意在堵住银行违规贷款、打破理财产品刚性兑付预期、压缩信托券商通道业务规模等,或对银证信合作带来重大冲击。
银证信合作受冲击
信托的通道业务离不开“银信合作”模式,自2010年银信合作被叫停,并要求信贷类银信产品表外转表内之后,银信合作类产品降至冰点。
不过,随着券商、保险等机构资管业务的大放开,新型的合作模式被信托重拾“银证信”模式或是可以绕开银信合作监管,却能达到银信合作的目的。
北方一家信托公司经理向本报介绍,银证信合作是通过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募集的理财资金购买券商资管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而券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则购买单一资金信托,这笔资金则贷款给银行的贷款户。
“这就是变相的银信合作。”该信托经理称。例如,某银行近期发行的一款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非保本理财产品,募集的理财资金投资于某证券公司发行的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而该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等,其中包括信托计划、保险债权计划等。
一位银行理财顾问对本报分析认为,银行发行这类理财产品,能够获得较高的收益,更能满足客户投资需求。据了解,银行一般6个月的理财产品收益率仅在4.3%~4.5%,而类似上述产品期限半年,收益率却高达5%。
据上述北方一家信托公司经理介绍,目前银证信合作产品,并不在少数。一位信托分析人士表示,证监会出台的上述政策要求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得以委托定向资产管理或设立单一资产信托等方式扩大投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会瓦解“银证信”的合作模式。
“这样的监管政策,在行业的预料之中。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单一信托规模的扩大。”上述大型信托公司人士称。
据信托业协会统计数据,截至2012年末,单一资金信托余额为5.1万亿元,占比68.30%。去年,单一资金信托投向贷款的规模,累计新增2.03万亿元,较2011年增加0.77万亿元,增长61.11%。
普益财富信托研究员范杰认为,单一信托种类较多,不能以偏概全。“信托通道类业务未来会出现下降趋势,同时信托公司未来可能会主动回避该类业务。”
倒逼信托转型
券商通道业务监管加码,同时银行表外融资业务也成为监管的重点领域,这使信托公司的通道业务呈现出收紧的趋势。
“单一资金信托由于是单一的出资方,风险不会波及广大投资者,因此监管对于单一信托并未做过多的风险提示。”上述信托分析人士称,“这类产品依然存在着银信合作的风险,并且最初的投资者是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一旦这类产品的风险生成,最终导致的是银行客户的风险。”
目前,组合类投资理财产品正成为打监管“擦边球”的主流形式,这给监管带来不少难度。上述银行发行某款组合类投资理财产品,其投资范围则涵盖包括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收益权)、保险债权计划等,其6个月期限的理财产品收益率也超过了5%。
“组合类投资产品,其中涉及到资金池模式,监管起来相对较难。不过银证信合作产品,从信托端监管相对容易,比如让信托公司上报这类产品的规模和投向,监管层也就掌握了相关风险。”上述信托分析人士称。
范杰表示,通道业务的逐渐收紧,进一步倒逼信托公司转型。而信托公司转型的方向可以根据其“项目融资”管理的优势为基础,发展私募信托,将客户目标锁定在高净值客户。
作者:李静瑕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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