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再启将如何影响市场?说得多了,也就有了影响,至少对市场情绪而言。尽管证监会曾交代过财务核查与启动IPO程序之间的关系,但这些表态现在已经淹没在种种猜测和传言中。
《第一财经日报》综合监管层和中介机构等各方的信息显示,一些符合条件的公司可能在4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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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逐步启动IPO程序,但具体的时间点取决于各家公司的进度;截至目前,中介机构没有收到任何有关发行批文的信息。
IPO重启时间大猜想
随着IPO财务大核查自查阶段截止日期临近,北京
金融街富凯大厦附近聚集了来自全国的券商投行人员,而市场也在反复猜测IPO重启的日期。由于证监会并未给出明确的时间表,各种传言不胫而走,其中包括“已有若干家过会企业拿到发行批文”,以及“证监会圈定了若干企业作为抽查对象”等。
记者核证了上述两种流传甚广的传言,结果显示其“靠谱”成分很小。在自查报告尚未收齐、证监会也未着手对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时候,圈定抽查对象无从谈起;而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此前也曾针对本报记者提问强调,在审企业通过财务专项核查,是拿到发行批文的“必要条件”。
一些项目通过发审会的投行人士也对记者表示,目前没有从证监会方面得到任何有关发行批文的消息。至于那份所谓的抽查名单,一位保代直言其为“企业和中介机构自己吓唬自己”。
“如果现在有抽查名单,那一定是假的。现在不仅自查报告还在继续往会里送,哪些企业会最终知难而退、撤销IPO申请也不知道。”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对记者说。
核查结束后启动IPO程序
今年“两会”之前,证监会曾组织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召开媒体通气会。在发行工作的专场通气会上,记者曾对相关负责人提出过IPO何时重启的问题。得到的回复归纳起来是两点:一是IPO开闸没有时间表;二是财务核查是证监会出具发行批文的必要条件。
“两会”期间,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再次回应了上述问题。据《中国证券报》3月8日的报道,姚刚在3月7日表示,IPO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核查阶段,由发行人、中介机构自查;第二阶段由监管部门抽查部分公司的自查报告。核查阶段结束后,IPO相应程序即可启动。
这段话是迄今为止证监会高层对IPO重启问题的最重要的回应。由于核查阶段是截止到3月31日,按照姚刚的表述,今年4月以后就会重启IPO进程。需要注意的是,姚刚所说的是启动IPO相应程序,这与最终的发行上市仍有距离。那些已经通过发审会,并且财务核查情况良好的在审企业可能更早地拿到发行批文,但也不排除会有其他的会后事项需要解决。
更进一步的推论或许是,在财务核查这个“特殊的反馈意见”落实之后,证监会层面不会再对发行设置障碍,但在审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最终拿到批文的时间点会因公司而异。
3月8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等证券类平面媒体刊登了姚刚关于IPO的相同表述。但由于网络媒体在3月7日第一时间转载的快讯曲解了原意,市场上产生了“上半年不会有IPO”的误解。这种误解不仅存在于普通投资者中间,甚至一些券商的投行负责人也这样认为。
“两会”之后,证监会没有对财务核查以及IPO做出过进一步的表态。上述误解的存在,加上媒体不断地猜测IPO时点,使得市场愈发迷惑。一些投资者呼吁证监会能够提升透明度,做好“监管政策的信息披露”。
另一方面,在核查阶段结束之后,证监会将对部分企业的自查报告进行抽查。来自中介机构的消息称,抽选的企业数量在40家到50家之间。但目前中介机构并不知晓证监会的抽查范围,以及筛选抽查企业所采取的原则。
市场化发行改革仍是方向
去年,姚刚在接受媒体专访时曾表示,不能依靠停发新股救市。事实上,去年10月之后在事实上没有新股发行的情况下,市场仍然一路下跌,直到上证指数两次击穿2000点之后才出现实质反弹。
去年11月之后宏观数据的转好是A股反弹的根本原因,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市场走势大体反映了人们对基本面的预期。
记者近期的采访显示,经历过将近半年时间的“节奏放缓”之后,证监会将进一步改革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仍是主题词。
IPO核查期间证监会对发行人提出的一些信息披露要求将常态化,市场主体在发行过程中需要承担哪些责任也将进一步明确。
最近,证监会公告称将追究绿大地欺诈发行中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目前相关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被取消证券业务资格,而华泰联合证券也面临没收承销收入以及相同数额的罚款。
在上述专访中,姚刚表示,证监会将维护市场供求的动态平衡。这一方面需要创造条件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促使发行人衡量发行的成本,选择发行的时机,市场的内在机制就会自动调节发行节奏;二是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主动做好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衔接和服务工作。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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