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争议发泡餐盒,重点当在强化监管与回收
3月28日,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有关负责人对外解释,删除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条目主要基于五个原因:它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用具相关标准;使用后可以回收再利用;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一直在使用;可以节约石油资源;随手丢弃垃圾的行为已大幅减少,废弃物回收体系逐步建立,最初出台禁止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使用的环境已发生很大变化,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条目进行调整的时机基本成熟。
发改委的这一表态,事实上是对稍早前公布的“21号令”所引发质疑的一种回应。在“21号令”中,发改委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从该部门所制定的产业结构指导目录淘汰类中删除,允许生产和使用。凭此,从今年5月1日开始,禁止使用14年的一次性发泡餐盒将再次获得进入市场的合法身份。
发改委悄然删除相关内容的举动,经由媒体曝光后,引发了舆论层面的争议。但实际上,对于普通的民众来说,是否解禁发泡餐盒,很可能没有丝毫的意义。因为在过去长达14年的禁止投资、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发泡餐盒期间,发泡餐盒的销量不减反增,并长期占据一次性餐盒市场的七成比重。从日常生活中发泡餐盒无处不见的情况来看,当年由发改委的前身 经贸委下达的这一禁令,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相反,由于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导致了目前市场上流通的餐盒在质量上缺乏检测,在卫生安全上无法得到保证。与此同时,由于大量劣质产品的存在,导致了担负着“3分钱”回收费用的正规厂家受到了冲击,使得原先享受每个餐盒在回收阶段“3分钱”补助的回收体系遭遇了失败。可以说,在监管处于空白、禁令形同虚设的过去14年,一次性餐盒市场上演了一出经典的“劣币驱逐良币”的剧码。
市场永远有自身的规律,如果一项拥有弊端的产品无法找到它的替代品,那么仅仅依靠禁止,效果必然难以明显。即便监管部门动真格,下大力气、大成本做到“令行禁止”,但此类靠堵的做法势必难以持久。而如果一禁了之,但又缺乏真正的禁止手段,最终造成的局面就是劣质产品充斥市场。
目前市场上发泡餐盒的情况正是上述逻辑的重演,也就是说,政府对于发泡餐盒禁或不禁并不重要,而在于政府作为监管部门忽略了自己的职责。由此,在一次性发泡餐盒无法禁止的情况下,舆论讨论的重点不应纠结于发改委是否做出解禁的选择,而是要推动发泡餐盒质量监管体系的树立,以及众人更为关注的发泡餐盒的回收体系建设。
从科学的角度,仅就发泡餐盒的制作原材料聚苯乙烯来看,并不会造成安全隐患,但如果加入了回收废料,安全隐患马上就会显现。所以,这首先提醒我们,在产品质量的监管上,政府必须有一套符合安全的检测标准,并能够腾出精力对市场上的产品做出及时检测。
再者,必须建立一套激励机制,来引导发泡餐盒回收体系的建立。例如国际上通行的“谁污染谁负责”的做法,要求生产企业拿出一定的费用补贴回收企业。当然,这里的前提在于政府能够有效打击劣质产品生产者,否则的话,正规厂商将会被市场所驱逐。
对发泡餐盒的质量进行常态检测,对回收体系进行引导和构建,这是政府最应当负起职责的两件事。毕竟,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无论发改委是否解禁,只要市场缺乏必要的监管力量,已经以每年上百亿只规模存在的发泡餐盒在质量上就无法得到最基本的保证,因为发泡餐盒乱扔带来的白色污染也永远不会消失。因此,在讨论发泡餐盒的问题上,解禁与否很可能只是一个假问题,如何去强化目前虚置的质量监管体系和尚未成型的回收体系,才是一个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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