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需完善市场手段
2013年04月02日14: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新“国五条”发布一个月后,多地实施细则陆续出台。在落实楼市调控的过程中,如何尊重市场运行规律,应成为地方政府重点考虑的问题。
在各地细则中,“北京版”新政可谓最为严厉。其中“限房价、竞地价”、报价过高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等手段力度不小。
而对于经历了多轮政策调控的房地产企业来说,“应对”之策早已熟稔。近期,不少房地产项目推迟开盘,以逃避主管部门价格管控。事实上,如今多数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已经缓解,“以价换量”动力不足,面对强力政策,多以放缓拿地和开发节奏来应对。这不仅将减少短期房屋供应,也可能影响长期供应。
对于二手房交易个税条款,多数地方的细则都小心避开,虽然北京设置了诸多细节以减少差价,但交易成本的提高仍使买卖双方望而却步。从近期二手房挂牌量锐减的情况不难看出,二手房市场供应已明显受到影响。
从各项楼市调控手段来看,着力点无非在抑制需求和增加供应两个方面。在我国城镇化推进的特殊历史阶段,通过对需求的暂时抑制,为市场供应赢得时间,已成为近年来楼市调控的主要思路。然而,调控政策在抑制需求的同时,往往也会影响到供应端的市场预期。对需求的抑制力度越大,供应端的萎缩往往也愈为严重。
在落实调控过程中,首先需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在对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继续给予政策优惠的同时,应不断完善市场手段。这不仅能够避免市场预期出现大幅波动,同时也是对供应热情的一种保护。
其次,加快建立长效机制。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存量房评估系统应尽快投入使用,从而支撑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实施,使之更精确地打击投机,凸显对刚需的保护。同时,在整合交易环节税种的基础上,房产税试点也需有步骤扩围,从而增加持有成本,促进存量房的释放。
最后,加强保障房建设。在继续保持保障房建设规模的同时,需从住房保障范围确定、保障房分配和退出机制建设、保障房持有和交易等方面予以完善,从而尽快建立市场和保障并重的房地产供应体系。张敏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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