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贷款今起网上预申报 贷款政策未变
2013年04月09日10: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前日,北京再次调整“国五条”实施细则,二套房购买人无论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均提至七成。北京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后,会否连带影响深圳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昨天,深圳市公积金中心表示,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仍将执行现行标准。
深圳现有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标准为: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如职工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首付比例不低于商业银行规定的首付比例。
另外,昨天下午,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www.szzfgjj.com)发布提示,从4月9日开始,市民在网上预约公积金贷款的同时,需预先申报个人贷款信息,提交完成后,市民到市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贷款申请时就不用再次录入相关申请信息,从而提高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办理效率,节省时间。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需要预申报的信息包括贷款申请人信息(5种)和贷款申请信息,其中贷款申请信息为必填项,贷款申请人信息则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选择填写。职工填写贷款人申请信息时,如果是单身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只需填写贷款申请人信息1;如果是已婚职工申请,需填写贷款申请人信息1和2;如果子女为产权人,需填写贷款申请人信息1、2、3;如果父母为产权人或参与额度计算的,还需同时填写贷款申请人信息4和5。(记者李斌)
作者:李斌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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