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成国土拍告(2013)10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成府发〔2008〕5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中心城区土地交易市场统一出让的通知》(成办发〔2010〕71号)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定于2013年5月9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得多宗土地的竞买人,在签订最后一宗地的《出让合同》时方能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请竞买申请人在2013年5月8日17时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招拍挂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3年5月7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招拍挂窗口提前申报。
五、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028-87050706)。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3年4月17日起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招拍挂窗口领取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89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s://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s://www.cdlr.gov.cn)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成都市土地市场网(https://www.cdtd.gov.cn) 2013年4月12日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净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净用地拍卖 竞买 拍卖出让时间 规划设计条件 持证准用面积(亩)及方式 出让人
(平方米) 及使用年限 起叫价 保证金 (万元)
(含出让金)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
1 SL08(252/211):2013-85 双流县东升街道丰乐社区3组(原丰乐村5社)、花园社区10组(白衣村8社)(南邻白河路) 35830.2667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412万元/亩 5600 2013年5月9日上午10时 >1.0且≤3.0 ≤22% 建筑制高点应满足机场航空限高要求 ≥35% 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兼容比例≤10%,以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计算,若设底层商业,则底层商业裙房层数不得少于两层) 53.7454 双流县国土资源局
合53.7454亩 商业用地住宅70年 指标证书
商业40年
2 DJY03(252/211):2013-86 都江堰市大观镇丽江村二、三组(成青快速路南侧、S106线路东侧) 49945.38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110万元/亩 2100 1.0<容积率≤1.2 ≤35% 建筑屋脊高度不得超过19米,平均屋脊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5% 居住用地 74.9181 指标价款 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
合74.9181亩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3 DJY04(252/211):2013-87 都江堰市大观镇丽江村二组(成青快速路南侧、S106线路东侧) 44328.37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110万元/亩 1900 1.0<容积率≤1.2 ≤35% 建筑屋脊高度不得超过19米,平均屋脊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5% 居住用地 66.4926 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
合66.4926亩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指标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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