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热矿泉采矿权审批下放到市
2013年04月15日09: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昨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近日,该厅率先在全国调整地热、矿泉水采矿权行政审批权限,向各地级市发出《关于调整地热矿泉水采矿权审批权限的通知》,首次涉及国家规定的重要矿种达34个。
广东省地热、矿泉水资源丰富,在省级发证的280多个采矿权中,地热、矿泉水采矿权占到50%以上。该通知明确规定,除矿区范围跨地级以上市的地热、矿泉水采矿权审批事项仍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外,其它地热、矿泉水的划定矿区范围,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以及储量评审备案、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备案、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备案、采矿权转让、出租等管理事项,均由所在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强调,为做好审批权限下放工作,确保“转得出,接得稳”,4月底前,各地要完成行政审批调整后的地热、矿泉水采矿许可证的换证工作,省国土资源厅也将对各地级以上市采矿权审批登记人员进行业务培训;5月至11月,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对各地进行指导,督促指导各地完成采矿许可证的换证工作,确保权力下放到位,权力监管到位,简化审批登记手续。(记者卢轶 祝桂峰 李浩)
作者:卢轶 祝桂峰 李浩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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