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湖南凤凰古城收取门票一事引起公众广泛关注之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3日审议的旅游法草案将焦点对准景区门票,强调景区门票价格不能说涨就涨,应严格规范程序。
现实中,景区门票“三年不涨”异化为“三年必涨”。今年恰逢解禁期,国内多处知名景区在五一小长假前夕纷纷涨价,最高涨幅高达167%。由是观之,此次审议的草案规定看似严谨,能否遏制景区涨价却也不容乐观。
以往景区涨价也都履行了“听证会”和“提前半年公布”的程序,但公众并不满意。程序正义不等于实质正义,遏制景区涨价不能只靠程序补丁,必须厘清景区定位。有必要将景区分类管理写入旅游法,建立相应的资金机制、管理机制、经营机制、监督机制,让旅游产业发展和国民休闲诉求并行不悖,相得益彰。 张枫逸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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