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 给民间组织的发展松绑
芦山地震后,民间救助力量的迅速行动赢得了人们的赞赏,但其初期表现出的一定程度上的混乱,也引起社会的批评和争议。
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单靠政府救灾显然有些不切实际,这就需要民间社会介入救援。但如果公众志愿者参与救灾没有一个有序的组织和协调,在行动组织中难
免盲目,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甚至可能会影响到救灾的展开。这种情况下,政府应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因此,民间救援的混乱,与其说这是民间志愿者的问题,不如说是政府的预见性和协调性做得不好。政府应首先反思自己的失误,而不是简单地呼吁志愿者不要盲目前往灾区。
事实上,一种观点认为,在巨灾救援中,人越多越好,不怕人多,就怕人少。因为人手不够一般是巨灾救援中最突出的问题,哪怕志愿者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也比人不够要好。所以,不管怎样,在志愿者满腔热血投身于现场救援时,不能因为怕出问题或已经出问题而去指责他们,重要的是政府平时要有这方面的预案和训练,对于志愿者的热情要去引导。说到底,中国的民间救援及其体现出的公民精神还很幼小,需要我们去呵护,而不是去掐灭,否则会浇灭他们身上可贵的公民精神。
进一步讲,一个政府,无论其能力如何超强,总不可能包打天下,过去的全能政府无法做到这一点,今天的政府更不可能。这就给民间社会、民间组织的发展预留下了空间。目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中,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利益关系的复杂性,需要民间组织发挥作用。因为有组织的理性在利益的表达上比非组织的理性更有效,在社会矛盾和社会危机因素不断加大的情况下,积极稳妥地发展各类社会民间组织,形成协商对话制度,远比非理性的个体抗争行为要好得多,不仅有利于协调具体利益关系,而且还有利于化解社会危机和保持社会稳定,更好地建设和谐社会。
从人类社会的发展看,现代社会是多中心治理的社会,也就是说,治理的主体不单有政府,还有企业和社会组织。各类社会组织是代表不同社会群体利益的,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深入基层,了解社会各阶层的不同需求,还能动用组织的力量,组织不同的专家和专业人员,对如何满足社会需求寻求解决方案,从而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信息,甚至直接替代政府提供这些服务。因此,政府应该对民间组织的发展和公民力量的壮大持一种欢迎态度。
理性的认识是,民间组织可以成为政府的好伙伴,帮政府解决很多棘手难题。但这需要政府放松对民间组织的过度管制,收缩政府权力。目前,政府对民间组织的管理陷入了错觉,一方面,政府不肯放弃对社会事务和公共领域的垄断,也不愿放权于社会和民间组织;另一方面,政府又没有能力或意愿去包揽社会事务,因此,政府往往扶植一些自己的NGO,将之纳入到行政序列,忽视其作为NGO的本质属性,从而造成它们的身份尴尬,实际所能发挥的作用有限。红会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
民间组织只有发展起来,能力才会提高,从而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希望政府从雅安地震的民间救援中,看到中国社会蕴藏的伟大的志愿力量,从而为民间组织的发展和公民社会的成长解除一些不必要的管制。 (邓聿文资深媒体人)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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