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记者 李畅 5月22日,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称,瑞银证券因在持仓上限方面,违反监管规定及犯有内部监控缺失,予以公开谴责及罚款160万港元。
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在2011年10月18日,该行代其客户UBSAGLondon持有近17.57万张
建设银行(4.87,-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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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9.HK)的股票期权合约,违反了合约数量不得超过15万张的持仓上限规定。此外,瑞银证券没有实施完善的内部监控措施,所以这导致了持仓超过上限。
具体而言,香港证监会发现瑞银证券只对一个交易部门(证券波幅交易部门)实施实时监察系统,即使该公司知道这些交易部门自2010年12月起便已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的单一股票期权进行活跃买卖;及在欠缺实时监察系统的情况下,没有实施足够的程序指导其他交易部门的交易人员如何及与谁人接洽,以监察及检查持仓上限。
最后,香港证监会表示,考虑到瑞银证券表现合作,以及自该事件后已加强其对监察持仓上限的内部监控措施,酌情确定处罚。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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