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 食盐制度改革不能隔靴搔痒
食盐领域简政放权改革探路。有媒体近日报道,相关部委将开会酝酿食盐价格和定点生产等行政审批权下放问题。相关人士对此表态称:“一般不会涉及对食盐专营体制的改变。”
我国食盐实行垄断专营的初衷本是为了维护食品安全。然而时过境迁,这一运营模式早已失去昔日的积极
意义,由此引发的市场低效率以及寻租腐败等问题却与民生诉求背道而驰。显然,笼罩在食盐领域的计划经济烙印亟待得到彻底厘清,而专营体制的破除则是其必要前提。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正是基于食盐对百姓生活的这种重要性、解决此前全国普遍存在的缺碘问题,国务院于1996年发文要求对食盐进行专营,随后相关生产、定价、批发、运输等环节都渐次纳入到行政审批框架之中。不可否认,在这一模式推进初期,行政强力干预对呵护食盐品质起到了强大的保障作用,缺碘所引发的疾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随着时间推移,食盐专营所引发的弊端却逐步显现出来,引发了业界的质疑之声。
一方面,百姓的物质生活水平今非昔比,饮食结构多样化早已消除了当初大面积碘缺乏的隐患。而且,食盐强制加碘还会加剧长期食用者碘超标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行政力量对盐业市场的过度介入,屏蔽了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目前中国多数地方的盐业公司和盐务局都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盐业公司不仅负责编制和下达生产计划,还负责碘盐的运输、包装和销售。政企不分的格局让盐业公司得以利用计划调拨特权享尽流通环节的暴利。
数据显示,盐场的生产成本在400元/吨左右,市场上袋装食用盐的零售价在2600元/吨以上,两者之间的价差超过2000元/吨。相形之下,已经放开专营、市场化的工业盐市场价仅为每吨500-600元。从盐场初级产品到待售食盐的过程,不过是经过加碘、包装、仓储和流通而已,这些简单工序成本明显要低于两者价差。更为关键的是,食盐专营让入围生产企业之间难以激起正常的竞争关系、研发创新能力羸弱,最终只能沦为单纯的加工车间。而为了保持体制内“福利”,食盐厂商的生存之道就是博得盐业公司的垂青,寻租腐败难免滋生泛滥。
应当指出的是,食盐毕竟不是公共产品,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然而,在当前盐业垄断供给的语境下探讨制度改进,无异于隔靴搔痒。食盐价格和定点生产等行政审批权下放虽然在形式上减少了行政对食盐领域的干预,但却在实际上加重了地方盐业公司的话语权,让垄断之弊积重难返。
事实上,食盐领域改革的重点,应是理顺行政主管部门与厂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兼顾好食盐的安全与价格两大要素。具体而言,行政部门当完全回归裁判员角色,在向市场下放权力的同时严格强化监管体系构建,包括制定行业标准与竞争规范、规制主管归口职权、阻断腐败源头、设立审核人员连带责任制度等。在营造好公平竞争、奖惩有序环境的基础上,食盐的生产与流通环节当全面向市场开放,放手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在业内显效,引导企业通过内部挖潜、提高食盐品质、满足细分市场需求等方式提高竞争力。届时,市场上流通的食盐品种必将得到合理创新,百姓也可以轻松购得安全、低价的食用盐。
(马红漫经济学博士)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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