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 偌大个县城容不下一个女权者?
6月13日,民间女权工作者叶海燕刚走出拘留所,麻烦接踵而至。她在拘留所即收到了房东的解除租约的通知,而在家门口则被许多不明身份的人聚集叫骂,街上甚至悬挂了数幅要她滚出博白的横幅。横幅上有着“鸡婆”、“丧尽天良”、“伤风败俗”等侮辱性言辞。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及现场图
片不难看出,这一疑点颇多的乱象,显然与当地警方在叶海燕案上的处理手法有关。
在此之前,警方以“持刀故意伤人”行政拘留叶海燕的执法行为,就因为依法披露案情信息不足,以及判定受伤者不属于“非法闯入私人住宅”而引发质疑。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就指出:叶海燕“伤人被拘”,“与其网上发起的行为是否关联?涉事双方,是情绪过激下的持刀行凶,还是私闯民宅引发的自我防护?公众期待公正的调查、详细的说明。”
伤人事件发生前,叶海燕曾经通过微博发布消息,称房东告诉她有人要求不再租房给她;与闯入者纠缠之际,叶海燕微博求助,请求网友帮忙报警。而早在一年前,叶海燕的工作室曾遭到不明身份的人闯入打砸。依据这些事实及其细节,认为这涉及人身安全和工作权益方面,叶海燕并未依法得到应有的保护,从而质疑当地警方作为不当,显然并非无中生有。
叶海燕拘留期满后发生的这一起驱逐事件,更是加深了公众的疑虑,强化了警方涉嫌选择性执法和处置不当的印象。暂且搁置行政拘留当否的争议不论,叶海燕在接受拘留处罚后被聚众骚扰,人身安全遭到威胁,无疑有权利向警方求助。按文明社会的常理,更为重要的是,即使叶海燕未及时报警,发生了这类治安事件,警方也有责任主动制止这种针对公民的聚众骚扰和人身攻击的行为,及时清除当街悬挂的侮辱性横幅,调查判断其是否违规并问责相关责任人。但让人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公众只看到一些人急于驱逐叶海燕,却并未看到当地相关责任部门对这样明显有损当地形象的错误行为采取措施。
叶海燕长期从事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的公益工作,特别着力于维护性工作者的权利,是一位值得尊敬的民间女权工作者。她的工作所涉及的领域,多在社会的阴暗面,野蛮和愚昧充斥,又富于敏感和争议,但却也关乎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文明进步,十分重要而且高尚。包括抗议海南万宁小学发生的性侵儿童事件在内,叶海燕的所作所为,虽然充满争议和歧见,但她的行为所体现出来的道德勇气以及工作成效,都是有目共睹且不容否认的。
甚至可以说,人大代表主张性工作者非罪化的提案;公安部官员公开建议将“卖淫女”改称“失足妇女”;多部门还下发通知,要求保护性工作者人身权和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等,显然都和“叶海燕们”的努力息息相关。在叶海燕“校长开房找我,放过小学生”的牌子面前,骚扰她的人将“丧尽天良”“伤风败俗”的字样当街高挂,无异于展示骚扰者自身的愚昧和卑贱。而当地驱逐叶海燕,有论者替她的未来担忧,发出了“民间女权维护者将来路在何方”的悲叹,不由得让人仿佛听到了“洪洞县里无好人”回响,在我看来,这必将成为驱逐地洗刷不掉的污点,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耻辱。 (令狐补充知名网评人)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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