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举债手段多
2013年06月14日06:05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 [地方政府举债手段多]
本报记者 周潇 北京报道
近日,审计署对36个地方政府的债务审计报告显示,部分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非常大;部分地方政府“求资若渴”,支付高额资金成本,变相融资的问题很突出。
这次报告,覆盖了15个省本级及省会城市本级,3个直辖市本级和3个市辖区的债务状况,涉及省市包括广东、江苏、山东、天津、上海、重庆、河北、陕西、安徽、辽宁等地。
相比地级市而言,省本级和省会城市本级的财政资金充裕程度和债务管理水平较高。但审计发现的问题表明,部分地区的债务负担很重。
报告指出,2012年有13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偿债率超过20%,最高的达60.15%;如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偿债率最高的达67.69%。
言下之意是,2012年个别省会城市还本付息金额,占该级政府综合财力的比例高达67%即财政资金的一半多,都用于还贷。
面对如此高的债务偿付水平,地方政府多采用“借旧还新”和“债务逾期”的办法来应付。审计表明,5个省会城市本级2012年借新还旧率超过20%,最高的达38.01%。其中2个省会城市本级逾期债务率超过10%,最高的为16.36%。
尽管还债压力大,部分地方政府并没有停止投融资的冲动。当通过投融资平台从银行贷款的途径受到挤压时,一些地方政府进而选择信托、融资租赁、BT和违规集资等方式变相融资。
审计抽查发现,2011年至2012年,有6个省本级和7个省会城市本级,通过这些变相融资方式融资金额合计2180亿元,占这些地区两年新举借债务总额的15.82%。这些融资方式的筹资成本,普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如BT融资年利率最高达20%、集资年利率最高达17.5%。
另外,作为政府性债务举债主体的融资平台公司,在此轮审计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新的问题。
此前,财政部地方专员办曾有报告显示,部分“退出类平台”、独立运作的融资平台公司,本意在与地方政府实现风险隔离,但实际可能增加地方政府未来远期债务风险。即有些地方政府借口清理整顿融资平台公司的政策,实则为规避监管。
报告表明,61家“退出类”融资平台公司中,有55家未完全剥离原有政府性债务,或继续承担公益性项目的建设融资任务;其中,有4个省本级和1个省会城市本级的18家融资平台公司,以转为“退出类平台”为由,少统计政府性债务2479.29亿元。
据本报记者了解,有关融资平台公司定位问题,是彻底取消、保留还是进行整改,发改委、财政部和银监会的意见并未统一。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指出,现在并没有权威的债务统计口径准则,财政部正在着手做这方面的研究。要想规避债务风险,需要各级政府统筹各部门的负债安排,有一套严格的风险评估程序,需要提高决策的透明度。
他认为,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目前未能明晰地方政府的职能和支出责任,这需要进行行政体制改革。
作者:周潇
");
}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