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 “路见不平”怎样“相助”
央视新闻联播6月10日报道,一名男子到吉林市朝阳街
手机市场兜售二手手机,业主张永岩、孙长生为其登记时查询其手机来源,该男子说不清楚,想趁机溜走,结果被业主当场控制,随即打电话报警。该男子突然掏出一把卡簧刀刺中孙长生左前臂。张永岩见状,持胶皮棒与之搏斗,在搏斗中被连刺数刀,歹徒夺路而逃。此时,闻讯赶来的业主赵志刚与其他群众紧追其后,当上前抓捕时,歹徒挥舞卡簧刀,向赵志刚和周围的群众刺去,赵志刚被刺中颈部。赵志刚、张永岩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牺牲。
一个盗贼的偷窃行为,最终要搭上三个生命(那个行凶者一定被法办),这代价是不是太大了?即便赵志刚、张永岩获得“见义勇为”的烈士称号,即便他们的精神感动了江城的父老乡亲,可这样的牺牲不发生不是更好吗?
按国人的道德教化,如果是英雄好汉,在同胞受歹徒凌辱的危难之中,应该“拔刀相助”。可是眼下这次“见义勇为”不涉及救人生命,仅仅是一次抓盗贼,盗贼手中还有凶器。对付这样的盗贼我们若不会铁砂掌或二指禅就不要与之对抗,即便让盗贼跑掉,与“要命”的大事相比,都是小事了。
一个小小的盗贼在转眼之间就变成了杀人犯,两个鲜活的生命瞬间就结束了,这样的悲剧就在于我们忽略了人性中的邪恶是随时都能爆发的。在牺牲的赵志刚、张永岩眼中,盗贼不至于为了逃跑要杀人吧,可盗贼就是为了逃跑成了杀人犯。每个人的人性中都有邪恶的基因,但在多数情况下是处于隐性状态,一旦遭遇了外部的强烈刺激,它就会形成突发事件。就像一枚爆竹不遭遇明火都是安全的,你一点燃,它就爆炸。对付盗贼不是十拿九稳就不要自己动手,对付歹徒不是万无一失,那就赶快让警察出马。
古代的好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还能拿出一样兵器,如今的好汉你有啥家伙什儿“相助”?以老夫我为例,也有一腔热血,一旦遇上个盗贼我赤手空拳就想控制他,盗贼能束手就擒吗?如果不,以老夫我的力量对付盗贼那就是以卵击石。有些见义勇为的事情,可做,但不可强做,超出自己的能力与公民的权利范围就会给自己造成很大伤害。比如,为了防止盗贼入侵,我们不能也备下大砍刀吧;为了今后能抓住盗贼,而又不流血牺牲,我们来个“先发制人”,置盗贼、歹徒于死地。这就不是“相助”别人,而是在制造混乱了。吉林市这两位英雄,勇气可嘉,但他们给亲人的痛苦将是永久的,我们宁愿跑掉一个盗贼,也不要用生命去“护道”。
维护社会治安的主力是警察,他们有法律给予的权力,有国家配备的武器,有现代化的追捕工具,有星罗棋布的警点,有街头走动的巡警,这些“强者”制伏歹徒就如猫抓老鼠。只有警察的尽职尽责,才是社会治安好转的保障。
千万不要让赤手空拳的好人以肉身之躯与歹徒的利刃相搏了。若真有一人,能拔出寸八尖刀一把,上前先刺伤或盗贼、或歹徒,没让其跑掉,事后警察也要查那个带刀的人凶器何来?是不是坏人?当今哪有好人带“凶器”的。
好人没刀可拔,空手夺匕首,这是对生命的不珍惜。连维护社会治安的警察对付歹徒还要穿防弹衣,头上戴钢盔呢。牺牲自己,又制伏不住歹徒才是给亲人、给自己造成很大伤害。
路见不平的时候很多,可怎样相助却不可盲动,我们一定要牢记,让盗贼落网这件事大不过我们的生命。
(阮直 知名杂文家)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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