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晚,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在复旦管理学院论坛上表示,“营改增”后,中央除了应承担一部分地方支出责任外,还必须为地方政府找到新的财源。
马骏称,目前有三种方案来增加地方税收收入。第一种是将属于中央税种的特别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划归地方,此举可增加地方税收约9000亿元/年。
第二种是在改增值税体系的同时,给地方开辟新税种的权力,比如零售税。假设地方平均的征税率在6%,这差不多能筹到1万亿元/年的财力。
第三种是调整中央地方分享税的分享比例。比如现在中央和地方增值税分成比例是75%和25%,若能调整为55%和45%的比例,另外将中央和地方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分成比例60%和40%调整为50%和50%。这样能给地方政府提高约1万亿元/年。
此外,他建议中央承担地方一部分支出责任,即以前由地方花钱的项目中央承担一部分,如食药监管、环保监管、跨地区基础设施等工作。据测算,这有望解决地方政府2000亿支出负担,从而缓解地方政府税收减少所带来的资金紧张。
但究竟采取哪种方案目前业界尚存争论。
马骏倾向于第一种方案,因为这对经济带来的震动比较小。
他认为第二种方案影响面比较大,在增值税下降后,若地方开征零售税的话,企业的结构将因此产生很大变化。尤其在电子商务盛行的阶段,若地方自行去确定零售税的话,会面临挑战,比如A地征收5%的税,B地征收2%的税,那电商企业都会搬到B地。这种方案操作起来不是很容易。
他称,第三种方案施行后,地方分税比例上升后会助推地方的GDP冲动。比如地方增值税比例提高到45%甚至更高,这可能继续加大地方政府追求GDP冲动。
马骏在谈到地方融资体制问题时,建议建立以地方债为主体的地方融资体系,此举将增加地方融资的透明度,并形成有效的约束力。
“我估算每年地方政府为基础设施或民生项目的融资需求大概在5万亿元,但其通过阳光渠道获得的融资大概在1万亿元,这包括中央代地方发行约3000亿元债券和约7000亿元城投债。”马骏称,“另外四万亿融资从哪里来,地方政府想各种各样的办法,如2009年地方通过融资平台找银行借款,两年后快出事的时候,审计署去查,此后银监会不让借了,说余额要持平。不让借了怎么办,只有找信托公司通过资产打包来融资,后来信托公司也被限制了。限制后,地方找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融资,这导致地方政府融资非常不透明。”
他认为,债券市场本身允许投资者用脚去投票的,如果你不喜欢它,可以卖掉这个地方政府债券,那么这个债券融资成本上升,甚至高到让地方政府融不到资的程度,这可以形成硬约束力。
作者:陈益刊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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