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时报报道,因内控不完善,联讯证券近日被广东证监局责令整改。引发内控问题的是联讯证券向关联方提供的一笔2.05亿元融资。
联讯证券此前通过委托设立定向资管计划,并借助信托股权质押业务,以自有资金2.05亿元向股东关联方海航资本提供融资,这一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即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事件需追溯至2012年12月4日,联讯证券委托世纪证券成立两只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随后,世纪证券又受托与中航信托签订两个单一资金信托合同(第一期、第二期),约定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海航资本所持5200万股渤海租赁的收益权。即海航资本将其所持股权质押给中航信托,收益权转让价款为2.05亿元。
随后,联讯证券以自有资金2.05亿元分两笔划入世纪证券的托管专户,并发出投资指令,要求世纪证券将2.05亿元投资于两个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也就是说海航资本获得的转让价款,实则来源于联讯证券的自有资金。
从2012年年报可以看出,联讯证券对这一关联交易并无掩饰,称“2012年12月13日以自有资金2.05亿元委托世纪证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由中航信托成立、海航资本发起的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由海航资本提供5200万股渤海租赁股票质押,期限为24个月,年化投资回报率为12%。”
乍一看,这单关联交易是联讯证券的投资行为,实则却是为关联方输送资金,对此联讯证券似乎并不自知。
广东证监局表示,海航集团持联讯证券的股东大新华航空23.11%股权,且向其派出多名董事,实际参与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海航资本为海航集团100%控股子公司,与大新华航空同受海航集团控制,两者构成关联方。
据记者了解,大新华航空持有联讯证券8.89%的股权,此外联讯证券的第一大股东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美兰机场的母公司,简称“海口美兰”)也是海航集团旗下的资产。
早年,海口美兰从华远集团手中接过联讯证券的股权,目前持股28.39%。去年,大新华航空也是从华远集团手中接过8.89%股权,至此华远集团彻底退出了联讯证券的股东行列。
近些年,海航资本的资金紧张问题逐渐为外界知晓。此次,同属海航集团控制的联讯证券以2.05亿自有资金,通过一系列金融手段为海航资本提供融资。对此,广东证监局认为联讯证券“内部控制不完善,经营管理混乱”,责令其进行整改。
按要求,联讯证券必须收回向股东关联方海航资本融出的2.05亿元自有资金,并在7月1日前报送整改报告。联讯证券总经理助理苏峰日前回应记者称:“公司已按证监局的要求完成了整改。”
据内部人士透露,世纪证券目前还没有股权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试点资格,需要通过设立定向资管来对接信托,而此类定向资管计划年化收益率一般不低于9%。
“很多资金方都有投资标的资产,但是他们自己投资会有制度障碍,需要通过信托来绕道。”中原信托总裁助理张纯贤表示,“券商没有贷款功能,其资管计划也不能直接向企业贷款,通过设定定向资管计划对接单一资金信托,由信托贷款给企业,就成为了合规操作。”
问题是,作为资金提供方的联讯证券,必须遵守《证券法》关于证券公司的特殊规定。按照监管要求,联讯证券必须收回自有资金,那么为此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该如何处理?
“宣布信托计划提前到期,将资金收回还给资金方,利息和收益也全部退回。”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种情况是出于监管要求而进行的,如果发现项目存在风险时也要及时收回,信托协议中有出资人和受托人的约定,受托人按照资产运作的要求,发现项目有风险要及时处置。”
不过中航信托称:“该信托计划目前运行正常,委托人是世纪证券,与联讯证券并无关系。”如此,受托设立定向资管计划的世纪证券如何与联讯证券协商处置资金,仍然悬疑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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