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今天发布研究报告称,银行贷款利率下限取消,短期内对贷款定价影响不明显;农村信用社利率上限取消后,有利于提高“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的可及性。鲁政委建议,未来需要培育新的政策基准利率,应取消企业发债规模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规模40%的限制。
鲁政委称,本次政策明确宣布取消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管理,这是合理的。因为“三农”和小微贷风险较高,从全球来看,大部分地区“三农”和小微贷利率都超过了当地政策基准利率的四倍上限。如果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够,会使得金融机构缺乏对其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反过来造成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不足。此次取消贷款利率上限,有利于提高“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的可及性。
鲁政委表示,贷款利率下限取消,贷款利率最终如何变化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贷款的供给总量;二是信贷需求者的谈判能力。从前者来看,目前贷款总量总体偏紧,因而,并不会导致贷款利率整体显著波动;从后者来看,对具有谈判能力的主体,过去由于法规的限制,最低利率只能下浮至七折,现在则存在下浮更低的空间,这类主体主要是央企、地方政府和其他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对于其他企业来说,由于此前利率本来就是上浮的,因而本次调整影响不大。在目前的信贷定价体系中,因央企和地方政府不会破产,其在谈判中的地位占据明显优势,因而是利率下限放开的主要受益者。反之,民营企业则往往很难获得贷款利率的下浮。
另一方面,本次政策明确了“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而在实际业务中,票据利率似乎早已不受管制而在操作中被完全市场化了,此次调整只是事后追认而已。
鲁政委建议,未来需要培育新的政策基准利率。虽然在一段时期内,贷款基准利率仍将存在。但从趋势来看,其对实际利率能够影响的程度将会越来越弱。由此提出的一个急迫问题就是,央行未来该如何引导社会融资成本。这意味着,未来央行亟需建立一个新的政策基准利率。从成熟市场经济的经验来看,这个政策利率一般由货币市场利率来承担。根据我国的情况,选择隔夜或七天利率(短端)、三个月的Shibor(中长端)都具有可能性,但这需要央行尽快公开明确,并立即着手增强隔夜或七天利率的平稳性,强化Shibor 3M的可信度。
他也建议,应取消企业发债规模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规模40%的限制。由于目前企业发债规模(不含短融、超短融和私募债外)以不超过净资产40%为上限,因而,对于一个既能够发债又能够贷款的企业来说,发债就成为了其突破贷款利率下限的手段。
鲁政委也表示,必须对称放开金融机构对存款利率的定价自主权,既然贷款利率自主权放开,作为对称措施,就必须放开存款利率定价自主权。
(编辑:顾蓓蓓)
作者:李隽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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