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胡家源 近日,人社部官员对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做了一番新解读: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最终取消“双轨制”。“共同的方向”是什么方向?人社部官员没有多谈,不过上述表态至少讲清楚了一件事:享受高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不会向低水平的企业职工养老看齐,换句话说,无论企业职工养老能否“与时俱进”,机关事业单位是断不会“向下并轨”。
机关事业单位为何不愿向企业看齐?看看两者的养老待遇差距就知道了。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1993年以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人均离退休费基本在同一个水平线,均不到5000元。此后两者的差距越来越大,到2007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均离退休费已经达到1.98万,接近同期企业职工人均离退休费1.13万的两倍。此后差距有所持平,但一直维持在1.5:1的水平,到2011年,前者已经达到2.61万,后者为1.81万。虽然国家已经连续九年提高企业退休金水平,但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水平更是水涨船高,两者差距仍在不断加大,有统计数据称目前已经扩大到二至五倍。
有一种观点认为,只要不断大力提高企业退休金水平,总有一天“公平”会自动到来,在此之前,没有必要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进行改革,那样只会引起大麻烦,也很难推得动。这种做法有一个前提,即经济永远繁荣向上,工资永远只升不降,很显然不现实。“普遍受惠”既然行不通,那么在数倍的待遇差距下,“并轨”必定首先会影响机关事业单位一方。因此,与其模糊“并轨”含义,大谈寻找利益公约数,不如直率地坦言改革之难,划定利益损害的边界和善后措施,尽量使改革对社会各领域的冲击降到最低。这也是1998年国企改革时政府所采取的对策,当时的国企改革带动了一系列相关领域的改革,政府也意识到,只有直面改革的矛盾和冲突,而不是去试图和稀泥与拖延时间,才能最终成功跨过最艰难的时刻。
当然,任何人都不希望改革改到自己头上,如果主导养老金改革试点的同样也是机关事业单位中人,那就更没人愿意在改革中得罪人,尤其是得罪同侪了。国家2008年就启动了5省市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试点,但五年过去了,这些试点要么基本没有动作、要么成为“半吊子改革”,唯一留给公众的有用信息是,“只要改革推进后(被改革群体)利益不受损,就算是改革成功了”—这或许是关于养老金改革最匪夷所思的解释了。
但养老金改革作为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一部分,整体推进的大趋势是无法逆转的,这也是中国继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改革始终都是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做选择,若论效率,国企改革中上千万职工承受下岗再就业的代价,最终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拯救了国企群体,也释放了中国经济发展的活力,为何机关事业单位在全国上下都过“紧日子”之时,就无法做到缩编减支,简政放权,将每年数千亿的离退休财政补贴以市场化方式解决,以释放改革红利?
要谈公平,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在养老待遇上是不公平的,但在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又何尝公平?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不同事业单位的部门,以及级别不同的人能享受到的待遇都差别甚大,改革不仅要降低那些严重冲击社会底线的畸高保障,也要提高那些有失公平的低水平保障,哪怕这种低水平保障存在于机关事业单位内部。这就要求并轨不能“一刀切”,公平需要处处体现,防止同一阵营里的高待遇者借此来“忽悠”地低待遇者一起抵制改革。
养老金“并轨”重在制度设计和同步推进,也重在公平合理、理性善后,试多讲多均无益,决策者唯一需要拿出的是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抽丝剥茧的智慧,从众多复杂利益博弈的漩涡中跳脱,用精细完备的顶层设计和改革过程的协调统一来回应民意、推动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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