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29日电(记者 魏晞)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自2005年启动第一批试点,至今已有八年,受美国次贷危机和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其间一度停滞又重新“开闸”。8月28日,中国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
在经历了2008年至今的美国次贷危机之后,“严控风险”成为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扩围中广受关注的焦点所在。
29日,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回答记者题问时进一步明确,此次扩大试点将有五方面基本原则:坚持真实出售、破产隔离;总量控制,扩大试点;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不搞再证券化。
这位发言人强调,将优先选取优质信贷资产开展证券化,风险较大的资产暂不纳入扩大试点范围,不搞再证券化。
此外,为加强风险防控,这一轮试点中将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相关政策措施的统筹协调,统一产品标准,统一监管规则,促进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证券化业务各环节的审慎监管,及时消除证券化业务中各类风险隐患。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29日明确,在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过程中,将引导大盘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跨市场发行。而此前试点中,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都只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
央行表示,这既可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者范围,有利于共同识别风险,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也可以满足交易所的投资者资产配置需求。
从国外金融市场发展历史和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实践看,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金融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品。央行新闻发言人表示,当前,中国金融宏观调控面临较大压力,货币信贷增长较快,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发展已经到了必须加快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阶段。
该发言人表示,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一是有利于调整信贷结构,促进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在已有授信内支持铁路、船舶等重点行业改革发展,加大对消费、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有利于商业银行合理配置核心资本,降低商业银行资本消耗,促进实体经济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三是有利于商业银行转变过度依赖规模扩张的经营模式,通过证券化盘活存量信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四是有利于丰富市场投资产品,满足投资者合理配置金融资产需求,加强市场机制作用,实现风险共同识别。
中国自启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2005年至2008年底,共11家境内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17单、总计667.83亿元人民币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停滞近三年后,2011年,经国务院同意继续试点,共6家金融机构发行了6单、总计228.5亿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试点八年来,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制度初步建立,产品发行和交易运行稳健,发起机构和投资者范围也趋于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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