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尔德 北京报道
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7日召开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称《工作规划》)。这是我国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之后的第二个反腐五年规划。
舆论对《工作规划》期望甚高。但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任建明看来,我们对之不能过于乐观。“因为无论是从第一个反腐规划的实施结果,还是从目前第二个反腐规划披露的消息来看,我们还没找到突破反腐瓶颈的办法。”
任建明认为,未来五年是我们反腐的一个战略机遇期,只有抓住这个时间窗口,改革现有的反腐体制,才能在“历史周期律”的时间拐点到来之前,走出“越反越腐”的恶性循环,否则失败的危险就会迫在眉睫。
反腐体系框架并没有完全建立
《21世纪》:有观点认为,第一个反腐五年规划主要是“建立”,第二个五年规划主要是“健全”。对此您怎么看?
任建明:这种说法太乐观了,而我们目前的历史境遇不容我们乐观。十八大报告将腐败问题提高到了亡党亡国的高度,足以说明腐败问题的严峻性。我认为我们需要重新思考如何建立一套真正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1世纪》:第一个反腐五年规划的目标之一是,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并具体提出要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以及加强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工作。您如何评估它的实施效果?
任建明:首先我们要肯定该规划的历史作用,刘志军案、薄熙来案等多个大案都是在上一个规划期间启动的。从大案件查处的力度上看,有一些明显的效果。其次,我们要看到,这仅仅限于个案,不能体现反腐体系建设的绩效。对照我们规划设置的目标来看,我们遗憾地发现,规划目标大都没有落实。我们既没有看到这些制度建设的文本成果,更没看到这些制度建设的实践效果。这也说明该规划的实施不理想,因为我们的反腐体系框架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改革现有的反腐体制
《21世纪》:8月27日的会议提出,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对此,您怎么看待未来五年反腐的改革重点?
任建明:不少改革措施,我觉得很多是在旧有框架下的量变,而我们今天要遏制住腐败蔓延的势头,必须做出质变,做出更具有实质意义的改革。
我们有很多的反腐监督机构,种类之多、数量之多世界上也是绝无仅有的。单是党政机关全国共有5万多个反腐机构。我建议,能否把分散岔开的五指可以紧紧地捏成一个拳头,整合起来?首先能否把纪检监察机关(预防腐败局)、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等反腐败专门机构进行整合成一个独立的机构?其次能否在层级上简化为两级,只设中央和省级反腐监督机构,省以下的各级派出机构由省统管。我们应该把有限的资源、分散的力量集中起来,去突破反腐的瓶颈。
《21世纪》:在反腐规划之外,您如何看待反腐立法的作用?在今年1月召开的中纪委二次全会也明确提出,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有学者建议,应尽快制定《反腐败法》。
任建明:从长远来看,《反腐败法》是值得追求的。但从近期来看,我个人认为,法制建设不是我们当下十分急迫的事情,因为法制并不是我们当下反腐的瓶颈,因为我们反腐的各类具体法律规范已经相对完备了,但为什么它们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当下最急迫、最重要的任务是改革现有的反腐体制,确保现有的法律规范可以执行,否则即便有了《反腐败法》,我们也只能望法兴叹。
未来五年是一个关键的机会窗口
《21世纪》:第二个反腐五年规划与第一个反腐五年规划面临的形势有哪些不同?
任建明:过去我们取得了一些“量”的成绩,还必须看到我们面临的“质”的问题,我们需要“质变”。我们要增强更多的危机感,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因为腐败的形势更加严峻,所以8月27日的政治局会议才会提出“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这一点也从侧面证明我们上一个五年规划实施的不理想。
从历史经验来看,存在一个历史周期律,我们要赶在历史周期律的拐点来临之前走出“越反越腐”的恶性循环,否则失败的危险就会迫在眉睫。现在留给我们的时间窗口已经非常有限了,未来的五年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机会窗口,我们要抓住这个战略机遇期。
所幸的是,新一届政府已经表现出了更强烈的政治意愿,强调打铁更需自身硬,狠抓从上到下的自我约束和作风建设,包括薄熙来案件的公开审理都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尽管我们还不能说新一届政府已经找到了解决办法,但人们对现任领导集体有了更多的期望。
作者:王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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