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证监会召开了专场通气会,通报对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的处理结果。根据证监会相关负责人的表态,光大证券因异常事件发生之后、信批之前的卖空操作而被定性为内幕交易事件。
光大证券被处以没收所有违法所得,以及5倍的罚款,罚没款总金额达到5.23亿元。
光大证券的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被停,新业务被暂停审批,根据证监会要求,光大证券还将整改并处分相关责任人,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告证监会。
此外,因在得知事件真相后仍旧做出卖空决策,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等四人被处以警告,罚款60万元,并在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都被终身禁入。光大证券董秘梅建也因在不了解事实时擅自发表不当言论而被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
证监会也表示,光大证券在事发突然的背景下实施的内幕交易主观上有对冲风险,调节头寸,降低可能产生的交易结算风险的因素,有别于一般的内幕交易案件,在我国市场没有先例。因此,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后,认为追究光大证券内幕交易的行政法律责任是适当的,后续不会将案件再移交检察机关。
由于光大证券并没有主动提出赔偿,证监会也没有出台对投资者的相应赔偿制度,而是表示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此外,对于市场对光大证券涉嫌操纵市场的质疑,证监会经过调查取证后,没有发现公司及相关人员组织、策划、促使这一事件发生的证据,不构成操纵市场。
(编辑:余佳莹)
作者:贾华斐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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