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国销售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广告语广药集团诉广东加多宝公司不正当竞争案昨日上午在广州中级一审开庭,正式进入实体审判。广药方面提出停用涉案广告语、公开道歉、赔偿1000万元等5点诉讼请求;但加多宝方面则认为,应全部推翻上述全部诉讼请求。
由于时下正值凉茶销售旺季,审判结果存在左右市场格局的可能,外加广州中院于今年初已经发出“诉中禁令”,要求加多宝撤下了有关“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语,该案昨日进入实体审判后,最终审判结果会如何走向,引发业内外广泛关注。
四大焦点成斗法重点
昨日庭审,原告广药集团和被告广东加多宝公司及其经销商南沙区民丰百货商店主彭碧娟就程序问题、实体问题、赔偿问题和道歉问题展开激烈的举证和质证。
仅实体部分,争议的焦点就涉及“广东加多宝有无使用‘王老吉改名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的广告语;”“王老吉改名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的广告语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广东加多宝和彭碧娟有无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广告语的广告语”;“‘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的广告语是否构成虚假宣传”等四大问题。
在广药集团看来,加多宝涉案的“改名”广告已令公众将“加多宝”产品完全等同于“王老吉”产品,“这种改名广告比传统的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危害性还要更大,属于商标法第52条中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侵权行为”。
不过,广东加多宝以及经销商一方则认为广药集团所有请求无理,应予以驳回。被告方在力辩涉案“改名”广告不构成对广药集团商誉损害的同时,还直指广药集团起诉经销商是为了制造管辖权连接点,属于滥用诉权。
凉茶业争霸步入关键期
昨日庭审直至下午5时方才结束。由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未做出最终一审判决,这也就给案件的走向留下了悬念。
依照广药集团代理律师温旭的说法,因加多宝的改名广告,广药集团为消除不良影响,付出了1.4亿元的代价。广药提出的1000万元的赔偿数额和80万元的合理费用请求,仅占1.4亿的十分之一。但加多宝并不认同这种说法。
在一些分析人士看来,高额索赔,或将拖长案件的审判进程。广药方面降低索赔数额,或意在令案件尽快在凉茶销售旺季结案。
数据显示,由于夏秋季节为凉茶销售旺季,目前王老吉和加多宝为了力压竞争对手都在加大终端促销力度,而这一促销,也在进一步做大凉茶市场的蛋糕:加多宝方面近期在媒体上披露的数据指,据第三方权威统计数据显示,改名为加多宝之后,凉茶大王的销量大幅攀升,在全国市场同比增长50%。而广药王老吉方面亦指,2013年1~6月,红罐王老吉的销售收入已经达约34亿元,实现净利润1.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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