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冠 北京报道
继8月2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化(ABS)试点之后,ABS或将迎来又一重要变化。
日前,据接近央行的相关人士透露,在上述会议上,相关部门亦做出决定,将扩大试点的ABS登记托管交由中央国债登记托管有限公司(即“
中债登”)负责。业内人士指出,明确托管登记机构的问题将使第三轮试点得到大幅提速。
停滞4年后,2012年6月,ABS第二轮试点再次开闸,根据国务院此前批复,该轮信贷资产证券化额度共计500亿元。
但从今年3月末,工行获准发行35.92亿元“工元2013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后,至今再无一单ABS发行。原本定于8月23日在银行间市场招标发行的中国进出口银行2013年第一期进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也因故推迟。
部分ABS托管登记“转移阵地”
公告显示,上述进出口银行的ABS原定招标日为8月23日,分销日和缴款日为9月26日,8月27日起息。此单ABS优先档证券为浮动利率证券,票面年利率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基本利差,基本利差通过招标系统招标确定,优先A档招标基本利差区间为1.20%-2.20%;优先B档招标基本利差区间为2.80%-3.80%。
担任发行人的中信信托临近发行日公告称,因与部分投标人的相关协议签署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决定推迟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行。
除中信信托外,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起人为中国进出口银行,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本期证券共分为优先A档、优先B档和次级档三个品种。
其中,优先A档的发行规模为8.32亿元,优先B档的发行规模为0.83亿元,次级档的发行规模为1.2462亿元,发行规模共10.3962亿元。
按照相关规定,进出口行还需持有每一单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5%,即1.2462亿元的次级档以进行风险自留。
接近中信信托的人士表示,此次推迟发行的主要原因可能与托管登记有关,进出口银行自延迟发行ABS后至今未再次递交方案。根据进口行此前公告,该笔ABS的托管登记机构为上海清算所。
而另一家预计将在下半年发行ABS的中小银行,日前也接到通知将方案中的托管登记机构由“上清所”改为“中债登”。
这似乎意味着,原本托管登记主要放在上清所的ABS第二轮试点,将有可能随着ABS试点的进一步扩大而转移阵地。
不过,接近银监会的人士向本报表示,目前还未明确第二轮试点未发行的ABS登记托管是否放在中债登,但可以明确的是,若能协调好托管登记机构的问题,将会使ABS常态化成为可能,而这也是监管层正在考虑的问题。
托管登记“最终花落”仍待解
此前,有知情人士向本报表示,自今年3月末工行获准发行35.92亿元ABS后,尽管没有文件明确通知,但第二轮试点因监管机构的暂停审批而实质性停滞。
与第三轮ABS试点将首次尝试引入交易所模式不同,第二轮ABS试点主要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发行交易,包括工行在内的第二轮ABS试点几乎都在上清所登记托管。
上清所的地位不可小觑。央行已经陆续将短融、超短融、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M)、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即私募债)、中票等品种的托管由中债登转移至上清所。
自成立伊始,上清所便背负着央行建立中央对手方集中清算机制的历史使命。有观点认为,这种制度有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及时完整获得市场交易和参与者风险敞口信息。
但目前的债券市场登记托管仍主要由中债登负责。根据官网数据, 截至8月末,中债登托管债券达到25.28万亿,上清所目前总托管债券金额约2.3万亿。
在银监会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提出加速信贷资产证券化,并要求中债登做好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关登记托管准备工作。
而在此前的国务院参与的金融监管层会议上,亦明确提出信贷资产证券化需要关注资产包质量,为便于监管,集中统一由中债登托管登记。
“中债登采用全额、逐笔双边清算方式,无论是在市场占有率、认可度、交易系统方面都是上清所目前无法比拟的。”有银行间人士如此评价,并指出中债登的收益率曲线仍具有较高的市场参考价值。
作者: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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