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记者 李欣
9月19日,中信证券在报告称,鉴于资本工具推进取得的进展,优先股有望作为一级资本工具率先推出。
今年起实施的新《资本管理办法》中,将银行总资本划分为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在此框架下,较巴塞尔2框架下核心资本
充足率监管要求更为严格。
按照巴塞尔3和新《资本管理办法》,中信证券将资本工具分类为,可转股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可减记的一级资本工具、“过渡式”的优先股,以及可减记/可转股二级资本工具。
和普通股相比,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工具承担的风险较小,融资成本也较低。在核心一级资本达标的基础上,适当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股东回报,促进银行价值最大化。
中信证券根据相关模型测算,中国大型商业银行的普通股融资成本为12%-15%,国际市场上已经发行的混合一级资本债利率一般为7%-10%,平均比普通股低约5个百分点。商业银行如果按加权风险资产的1%发行一级资本工具代替普通股,每年可为银行节约财务成本250-300亿元。
根据《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企业破产法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目前国内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只能是优先股。《公司法》《证券法》并未禁止公司发行优先股,且允许国务院对公司发行的非普通股股份作出规定,但须国务院发布相应的行政法规,为银行发行优先股等新型一级资本工具提供法律基础。
不过,中信证券还表示,在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方面,目前国内尚存法律障碍,如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债权人的认定等内容。虎外,还需要修订法律推进国内银行发行永久性次级债券,为补充一级资本预留空间。
中信证券最后表示,资本工具在境外市场多年,较为成熟。中国的银行可以尝试通过境外市场发行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尤其是在香港地区发行人民币的一级资本工具,不但能够低成本补充资本,更有助于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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