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秦伟 香港报道
看起来,阿里巴巴已经着手为赴美上市铺路了。
近日,媒体援引阿里巴巴方面称,纽交所和纳斯达克均已接受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并给出书面确认。
“阿里巴巴(IPO)到现在还没有定。”10月21日,要求匿名的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不论是上市地点、上市时间还是投行的安排,至今仍未有一项确定,“美国那边确实在谈,但并不是说一定就会去美国上。”
10月以来,阿里巴巴的IPO剧情愈发跌宕起伏。经历了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的非正式拒绝和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正式拒绝后,阿里巴巴先是回拒了香港,接着又委婉地表达了“冲动回绝”的后悔之情,如今,又传出美国两大交易所的表态。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份表态仅是对阿里巴巴的合伙人概念亮起绿灯,并非意味着阿里巴巴已选定美国作为上市地。现在来看,香港还是美国仍难确定,上述消息人士坦言,“(阿里巴巴IPO)一天没决定,变数就一直存在。”
“合伙人”先例开了吗?
在香港被拒绝的合伙人制度,在美国这个走在创新前沿的市场,同样是新生事物。
“据我们所知,在美国没有先例。那些通常用来作比较的公司,例如谷歌、Facebook甚至新闻集团,都有双重股权结构。”瑞东金融市场执行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伯乐(Brett McGonegal)表示。
而阿里巴巴曾向港交所提交的合伙人制度则与双重股权结构毫无联系。阿里巴巴的“创新”做法,旨在通过合伙人这种结构来提名更多董事会成员。根据计划,阿里巴巴集团内的28名合伙人,将有资格在上市后提名半数以上的董事。这一制度,尽管实质上会带来与双重股权类似的结果,即通过持有较少股份就可以掌握控制权,但并非基于双重股权结构。
艾迪企业上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许夏雄接受本报采访时曾指出,马云所提出的合伙人制度,如果在没有采用股权双轨制的支持下,要完全达到阿里管理层对上市后保持控制权的诉求,也会存在不小的困难。
不过,阿里巴巴并未说明,美国两大交易所已经接受的合伙人制度是何种版本。“我们既不做评论,也不确认。”接受本报查询时,纽交所发言人对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获书面确认一事的任何相关问题均不置评。而至发稿时纳斯达克则仍未给出回复。伯乐认为,尽管接受合伙人制度是美国方面的通融,但可能需要有一些条件。
“事实上,如果是去美国上市,本来就已经允许双重股权结构,没必要通过合伙人(来保留控制权)。”前述消息人士指出,所谓书面确认所接受的可能只是一个概念而已,鉴于阿里巴巴尚未提交任何正式的上市申请,合伙人制度的安排细节是“不到最后一刻都无法知道具体(规定)”。
从年中到现在,有关阿里巴巴的IPO,唯一可以肯定的只有—无论以何种方式、在何处上市,阿里巴巴的上市大计都将推迟到明年。“阿里巴巴原计划今年上市,但现在已经彻底没有可能。”接近阿里巴巴上市安排的人士对本报表示,一方面,阿里巴巴本身并非因为资金紧张而要上市,另一方面,雅虎也不急于让阿里巴巴IPO,“但也不会特别晚,预计是明年,但具体时间难以确定,阿里巴巴自身并没有表明上市时间的安排。”
新一轮“隔空喊话”
纽交所和纳斯达克的书面确认这一波浪到来前,并非无风。
10月17日,在香港出席一场公开活动时,香港证监会主席唐家成曾对媒体表示,香港是一个开放、自由的市场,阿里巴巴最终是否来香港上市,完全视乎自身的计划。
对于双重股权制度,唐家成曾表示,日后香港是否有需要为重新允许这类制度进行咨询都要根据市场需要而定,如果港交所未来认为应该就合伙人制度向社会咨询,证监会也会考虑。不过他重申,香港证监会作为一个中立机构,只会以保障投资者为大前提。
而这一次美国两大交易所的表态,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正暗示了阿里巴巴还不愿意放弃香港。
“(纽交所和纳斯达克的确认)可以说,只是接受了(阿里巴巴的)想法,(这么做)可能也是要表态给香港看。”前述消息人士认为。
“我不知道阿里巴巴是否将放弃在香港上市,但我知道一个上市公司的目标和驱动力总是将股东价值最大化。我们认为香港是股东价值最大化的最好舞台,现在很难完全转身离开。”伯乐说。
作者: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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