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网讯,近日,央行给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下发了《支付结算司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制定了初步收费方案。
意见稿提到,考虑前期已多次通过座谈会方式征求商业银行意见,央行拟于2013年11月发布收费通知,并于2014年1月1日起向参与者收取费用。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通过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以下简称IBPS)办理业务免收费的,可在2013年底前收费;央行开始收费后2个月内,目前免收费的商业银行不得调整向客户的收费标准。
IBPS于2010年8月建成运行,主要处理客户通过在线方式发起的跨行支付(金额在5万元以下)和账户信息查询业务。上线初期,为鼓励参与者充分利用IBPS办理业务,央行对系统参与者实行免收费策略。
经过三年多的运行,IBPS业务增长迅猛,商业银行参与积极性很高。目前,共有130家商业银行法人接入IBPS,基本覆盖全国已开办网上业务的商业银行。2013年8月,系统日均处理业务223.37万笔、304.79亿元,同比增长176.27%、184.08%。央行称,总体来看,免收费的政策目标已经实现。
央行认为,此举有利于实现中央银行统筹规划零售支付发展的政策目标。“IBPS与小额支付系统均定位为零售支付系统,但IBPS主要通过网上银行提供在线资金清算服务,小额支付系统主要通过柜台提供基于纸基凭证的资金清算服务。因此,既要参照小额支付系统实时业务收费标准,又要突出引导网上支付业务发展的政策导向,合理确定IBPS收费标准,实现中央银行统筹规划零售支付发展的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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