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79年起,中国进入了双重转型阶段。双重转型是指体制转型和发展转型的结合或重叠。什么是体制转型?就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什么是发展转型?就是从传统的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中国经济双重转型的任务至今尚未完成。改革需要深入,发展也需要继续,并双双登上新台阶。
推动双重转型中的八项经验
两种转型的结合或重叠是没有前例的,也是传统的发展经济学中没有讨论过的。总结1979年至今3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实践,中国在推行双重转型过程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可以把这些经验归纳为以下八项。
第一,体制转型是双重转型的重点。在双重转型中,重点是体制转型,即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并要以体制转型带动发展转型。如果不打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和限制,中国不仅不可能实现从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而且中国转型的目标(使中国成为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也是无法实现的。
第二,思想先行。在双重转型准备阶段,必须解放思想,清除计划经济理论的影响,否则改革与发展都寸步难行。1978年中国所进行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使人们的思想得到解放,进而启动了改革和对外开放。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的南方谈话又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中国走上了改革和发展的快车道。因此可以说,中国双重转型在短短的30多年内之所以能取得这样大的成果,同“思想先行”是分不开的。
第三,产权改革是最重要的改革。在双重转型中,必须把产权问题放在改革的首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产权模糊、投资主体不确定、投资方的权利和责任不清晰是改革的主要障碍,也是发展的巨大阻力。因此在体制转型中,产权改革是突破口,是主线;在发展转型中,产权界定和产权清晰是动力源泉。对广大农民来说,土地权益需要确定,住房产权也需要确定,而且确权工作应当落实到户,这既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也能使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用于改善生活、扩大再生产和创业。
第四,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改善民生。在双重转型中,一定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改善民生。改善民生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缩小地方收入差别的重要途径。在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中,就业是重中之重。考虑到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双重转型中需要认真解决的迫切问题,所以在转型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就业问题。同时,由于新的工作岗位是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所以经济需要保持一定的增速。经济增长率过高当然不行,但如果经济增长率偏低,则会产生更大的就业压力。再说,扩大内需同改善民生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唯有扩大内需才能使中国经济增长逐渐转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五,必须不断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在双重转型中,要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而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是鼓励自主创新。如果自主创新不足,产业迟迟未能升级,企业的竞争力不足,在日趋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中国必将丧失自己的市场份额,或者又会回到过去依靠资源出口、初级产品出口以获取外汇、进口必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境地,这就难以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而自主创新的成效既取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取决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激励。人力资源政策应得到更多的关注,得到更有效的贯彻。
第六,必须不断提高经济质量。相对于较早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国家而言,环境压力在中国显得更为突出。中国在双重转型中,必须重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1979年以来的经验告诉我们,经济增长固然重要,但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更加重要。经济增长的质量高低,除了结构的优化是标志之一之外,还有另一个标志,这就是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合理利用和清洁生产。
第七,城镇化是今后若干年内最有潜力的投资机会。城镇化率的提高是双重转型的成果,同时也是继续实现双重转型的助推器。提高城镇化率已是大势所趋。城镇化将是今后若干年内最有潜力的投资机会和扩大内需的机会,能保证中国经济增长继续以较高的速度推进。
第八,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双重转型中,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不仅是为了缓解就业压力,更主要的是为了调动民间的积极性,包括调动民间资本的潜力。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关系,无论是“国退民进”还是“国进民退”,都不应是国家的方针。国家的方针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共同发展,它们之间既有合作,又有竞争,进而形成双赢的格局。这既是对经济增长最有利的,也是对社会安定和谐最有利的。
继续以体制转型带动发展转型
在中国,双重转型的任务至今尚未完成。改革需要深入,发展也需要继续,并双双登上新台阶。那么,改革和发展之间的关系有没有变化?没有变化,仍同过去30多年一样,继续以体制转型来带动发展转型,即继续以改革促进发展,为发展开路。关于这个问题分三个方面来论述。
其一,内生力量和外生力量。
什么是内生力量?这是指一种体制及其所具有的机制所发生的作用。改革就是为了清除新体制或新机制建立过程中的障碍和阻力。
什么是外生力量?这是指外界对经济运行发生作用的某种力量,它从外界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或对经济活动进行刺激,或对经济活动进行抑制。改革就是为了把外生力量的干预减少到正常的程度,不要让外生力量的干预削弱体制及其具有的机制所产生的自我调节作用。
到目前为止,尽管我们的改革开放已30多年,但内生力量还不健全,主要靠外生力量来调控经济。比如说,我国存在一种“投资冲动怪圈”的现象。从最近几年的情况可以清楚地看到:地方政府、各个单位都希望加速发展,因此要求增加投资、增加项目、增加信贷,这样,投资加大了,项目增多了,信贷扩张了,经济也就上去了,结果发生了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发生后,中央政府就依靠外生力量来压抑,地方政府感到困难,财政收入下降,产值下降,企业不振,就业也减少了,中央政府不得已再次启动外生力量调控,刺激经济,恢复经济快速增长。如此周而复始,一会儿经济上去了,一会儿经济又紧缩了。这表明内在的机制并没有发挥很好的作用。外生力量在某种程度上取代了内在力量。
继续推进改革,就是要完善体制,让体制所具有的机制发生应有的作用,让外生力量的调控成为辅助性的。
其二,阶段性成果和目标模式。
从1979年到现在已30多年,我们在改革开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这些仅仅是阶段性成果,还不能说已经实现了目标模式。我们的目标模式是明确的:从体制转型方面说,我们的目标模式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发展转型方面说,我们的目标模式是实现工业化,建立现代化社会,使全国人民走向富裕,使和谐社会得以实现。改革要深化,发展要再接再厉,不可松懈。改革和发展都不可半途而废。中途停止下来,可能前功尽弃。
经济中很多问题不是靠宏观调控可以解决的,要靠改革的继续和深化。举一个例子:现在出现了“社会阶层凝固化”现象,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现在还不如刚改革之时。社会垂直流动和水平流动是调动人们积极性的主要方式。然而现在,“社会阶层凝固化”造成了水平流动特别是垂直流动的渠道的堵塞,这又形成了另一种现象,即“职业世袭化”。比如说,父亲是农民工,儿子还是农民工,孙子以后也可能是农民工,这就是“社会阶层凝固化”和“职业世袭化”的表现。这种情况要通过体制转型才能解决,宏观调控解决不了这样的问题。
再说,城乡二元体制至今仍未消失。计划经济体制有两大支柱,一个支柱是国有企业体制,另一个支柱是城乡二元体制。过去30多年的改革,主要围绕着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而展开,这一改革至今已取得很大进展,当然还有些问题有待于继续解决。虽然城乡二元体制在过去这段时期多少有些松动,但基本上尚未解决。
城乡二元体制不同于城乡二元结构。城乡二元结构自古就有,而且今后较长时间内还会存在。但城乡二元体制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1958年户口一分为二,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分开了,城乡被隔离开来,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都不得自由迁移。这种划分使得农民处于与城市隔绝的状态,城乡居民权利不平等,大大阻碍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城市二元体制绝对不是依靠宏观经济调控就能消失的,所以一定要深化改革,才能改变现状。
总之,阶段性成果就是阶段性成果,它绝对不是我们的目标模式。
其三,全盘考虑,统筹安排。
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全世界没有先例,必须探索前进。当时有一种很形象化的说法,叫作“摸着石头过河”。这在当时是对的,但现在不够了。为什么?因为水深了,摸不着石头了,怎么前进?假如河底的石头分布不均匀,摸着摸着又摸回来了,又该怎么办?
所以一定要全盘考虑,统筹安排。改革的领导者要站得高,看得远,想得深,要有战略家的眼光、胆识和魄力。这就是当前不少人所谈论的顶层设计。现在需要全盘考虑、统筹安排的问题很多,包括国有资本配置制度、收入分配制度、金融体制如何改革、中央和地方分税制度如何改革等。这些都要有全局性、战略性的思考和决策。
当然,在今后的改革过程中,试点仍是需要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摸着石头过河”并未过时。但重要的是要从整体上考虑,要有战略眼光。
宏观调控应以微调和预调为主
在双重转型已经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政府职能更应正确定位,切不要再像过去那样认为政府是万能的。政府要遵循市场规律,不要打乱投资者、消费者、储蓄者的正常预期,宏观调控不宜大升大降、大紧大松、大起大落;否则,会导致经济中出现大量泡沫,经济中的泡沫甚至会突然破裂。这些都会使经济遭到伤害,并使公众对宏观调控失去信心。
经济运行中会出现运行不正常的预兆,即使政府掌握的信息始终是不完全的,但通过筛选,仍会发现经济运行不正常的预兆。所以今后政府的宏观调控应当重在微调,并且要尽可能少采取总量调控措施,而要以结构性调控措施为主。与总量调控措施相比,结构性调控措施所引起的震荡较小,效果会更显著。
今后在宏观调控中,除了应当重在微调外,还应当采取预调措施。宏观调控起始时机的选择是十分重要的。过去,宏观调控起始时机往往滞后,宏观调控结束时机更可能滞后。这两种滞后都会给国民经济造成损失,也会给后续一段时间的经济运行增加困难。
在宏观经济运行中,政府调控原来只是以调节总需求为目标,这主要适应于对失业和通货膨胀的短期调节。自20世纪70年代起,由于美国经济发生了滞胀,单纯调节需求不能解决问题,仅仅着眼于短期调节也是远远不够的。于是美国在先,其他国家随后,宏观调控由单纯调节总需求转为需求调节和供给调节并重,由短期调节转向短期调节与中期调节并重,以及由总量调控转为总量调控与结构性调控并重。这已经成为当前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惯用的调控方式,可供我们在双重转型中借鉴。
在中国,宏观调控滞后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不仅所掌握的信息不完全,更重要的在于政府没有对自己掌握的信息进行认真筛选,从而易于被各地区、各部门汇报的报喜不报忧的假象所迷惑,而经济运行中的许多真实情况却不一定能被政府所掌握,这样,宏观调控的时机往往滞后。在今后的宏观调控中,政府应当汲取以往的教训,要尽可能掌握经济中的真实情况,并把预调放在重要位置上,做到预调和微调并重。
最后,还需要谈一谈宏观调控中的限价政策问题。既然我们要继续体制转型,那就必须懂得限价政策的局限性,因为这是破坏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手段。加之在经济生活中,商品价格总是相互影响的,也是互为成本的。在宏观调控中,有时为了控制某种商品价格的上涨而采取对该种商品限价的政策。经验表明,限价政策只能短期有效,但给经济带来的损害却是不可低估的,因为限价政策实行的结果是,结构失调现象必然更加突出,更加严重。这是因为,全部商品价格都受到管制,这是做不到的;能够做到的,不过是对某些商品的价格采取限价措施。这样一来,在商品互为成本的条件下,在其他相关商品的价格可以浮动时,某些商品的价格却被冻结了,那只能使被冻结价格的商品减少供应量,使产业链断裂,使结构更不协调,进而给经济运行带来一系列后遗症。
资源价格的管制所造成的后果是同样的。资源绝对不可能做到无限供给,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和劳动力资源莫不如此。中国劳动力资源虽然比较充足,但如果按年龄、技术工种、专业水平、居住地区来分类,依旧是有限供给的。所以从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角度来考察,不能完全按市场需求来制定使用和分配规则,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配额管理。但配额管理的利弊并存,不能随意使用,否则对经济运行不利。配额管理的弊病中还包括了“寻租”活动的盛行,即掌握配额分配的部门和官员易于利用配额分配的权力捞取不正当的利益,而且靠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转让配额指标而获利。配额不一定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实行的,这将会大大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并严重挫伤一些企业的积极性。
当然,资源产品的价格有特殊性,为此,应当考虑到资源有限供给的现实性。配额在这种条件下可以起到一定作用。除了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三原则,还应看到配额管理的长期效应,即配额制会导致双轨价格制的长期存在,甚至会导致正常的产业链断裂,扭曲结构现状,甚至使结构失调更严重。对于资源产品价格不合理之处,最有效的对策是推进资源价格体制的改革。只有通过这一改革,使资源定价趋向合理,才能避免资源价格不合理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再一次证实了体制转型在双重转型过程中的首要作用。
还应当强调,双重转型过程中,政府应当以有效管理为目标,市场应当以有效运行为目标。有效的政府是指:政府应当做自己该做的事情;有效的市场是指:市场应当做自己可以做的事情。凡是市场做不了或做不好的事,由政府去做。这样,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就协调了。(作者为著名经济学家,现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本文节选自作者新书《中国经济双重转型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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