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股份称,拟向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西正和”)、深圳盛财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等7家公司非公开增发5.2亿股,每股定价为6元,高于其停牌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4.77元/股,停牌前正和股份报收4.61元。除广西正和为正和股份控股股东外,其余发行对象均与正和股份无关联关系。广西正和拟认购1.5亿股,发行完成后,广西正和在正和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共计5.11亿股,占正和股份总股本的29.38%,广西正和仍为正和股份控股股东。
正和股份称,公司本身主营业务之一为房地产开发,面临着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超大型的房地产企业在竞争中凭借其资本优势往往能获取优质的项目资源,房地产企业的优胜劣汰在稳步推进,房地产行业集中度随之在不断提升,在政策及经济因素影响下,正和股份的房地产业务面临着很大的盈利压力。正和股份另一主营业务为物业租赁业务,虽然能产生较为稳定的现金流入,但受制于可供出租的存量物业有限,难以成为收入与利润的支柱。贸易是正和股份主营业务之一,收入规模大,但是毛利率极低,无法成为主要利润贡献来源。
正和股份称,急需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正和股份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马腾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马腾公司”),由此进入前景广阔的能源产业,增加上市公司的利润增长点,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
马腾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位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滨里海盆地的三个在产油田区块,分别是马亭油田、东科阿尔纳油田和卡拉阿尔纳油田,马腾公司拥有上述三个油田100%的开采权益。三个油田均位于哈萨克斯坦油气富集的滨里海盆地,勘探开发许可总面积为75.2km2,并已获得哈萨克斯坦政府批准的开发许可证。
公告同时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马腾公司95%股权尚需获得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石油天然气部(MOG)批准,以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有石油公司(KMG)放弃优先受让权以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反垄断审查委员会(AMA)的批准。
作者:李隽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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