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记者 李欣
12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吴晓灵表示国内制定《期货法》的条件已基本成熟,《期货法》和《证券法》一同被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期货法》将制定成一部衍生品市场的基本法,同时调整场内场外衍生品市场。
吴晓灵是在中国国际期货大会上致辞时做出上述表示的。她称,《期货法》的制定是一项法律制度的创新,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解决,特别是解决好法律制定所涉及的一些基本问题。
一是要明确《期货法》的基本定位。《期货法》应是一部统一调整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以及其他商品衍生品、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基本法,既调整场内衍生品市场,也调整场外衍生品市场。
二是理顺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监管体制。按照功能监管的要求,对属于同等法律关系的活动要遵循统一的法律规则,接受统一监管;在合理界定《期货法》与《证券法》调整范围的基础上,做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与证券市场监管之间的衔接安排。
三是重点完善期货和衍生品市场主要法律制度。《期货法》立法涉及期货市场基础性制度安排和改革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应当从实际出发,准确反映期货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要在总结我国期货市场20多年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在更高层面上,重点完善具有根本性、方向性的法律制度。
中国证监会主席姜洋也在大会上表示,将夯实市场基础制度。加快推动《期货法》立法工作;完善期货市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积极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推动完善各类经济实体、金融机构有序参与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政策规定;加大期货市场对上对外宣传力度。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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