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内普遍认为,在解决土地流 转问题上,信托制度拥有优势。中信信托相关人士告诉大智慧通讯社,实践证明,信托为土地流转提供了一个理论合理且实际可操作的途径,信托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流转中的实际问题,缓解土地流转中的利益矛盾。
上海国际信托某高管向大智慧通讯社强调称,信托还将有利于农村经济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升土地价值。他认为,一定要利用现代科技与金融服务,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这将进一步推动农村产业链的系统性发展,“随着越来越多农民进城务工,小农经营已越来越不适应于中国农村经济。引入现代化科技是未来农村经济的趋势。”
目前已有中信信托和北京信托两家信托公司推出了三单土地流转信托,均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项目。而随着安徽宅基地流转试点的推行,中信信托相关人士指出,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研究也在进行中。中信信托董事长蒲坚向媒体表示,还将“进一步探索城市土地流转新模式”。
上述中信信托人士指出,自中信信托宿州土地流转项目实施以来,已有多个地方政府在寻求与中信信托的合作,商讨土地流转信托相关事宜,“各地推土地流转信托的需求很高,意愿很强。中信信托各个部门都在积极准备土地流转信托项目,具体时间表目前还不好说。”
除了中信信托、北京信托外,包括中粮信托在内的多家信托公司均传出在布局土地流转信托,多位业内人士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土地流转信托或许会为目前亟需转型的信托业提供了一个新型业务方向,为信托业带来了新的盈利点。
在上述中信信托人士看来,土地流转信托未来会有三方面的延伸:
一是,条件成熟下,将对收益权做资产证券化,推出收益权凭证,该凭证可上市流通、可抵押融资,实现真正的财产权收入以及财产权流通带来的溢价收入。“尽管目前相关法规还不允许,不过这已是大趋势。”上述人士表示。
二是,为更多农村小贷公司提供可能。受益权凭证可评估价值,为农民贷款提供抵押。
三是,规模化后,土地信托银行将成为可能。农村用地、集体用地和建设用地都可以存进土地银行,并得到凭证。
此前三中全会发布公报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发稿:缪媛娴/古美仪 审校:丁亮/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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