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结束后,各项改革密集铺展。上月至今,资本市场、城镇化及养老金等诸多领域都有大动作出台;而在另一个备受关注的改革领域,12月17日,上海国资系统在世博中心召开动员大会,通报上海新一轮国资改革方案——与其他已落地改革皆由上至下推动不同,新时期的国资 改革首先在上海启动。
上海成为国资改革的突破口并不令人感到意外。一方面,今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因中石油腐败窝案被带走接受调查,至今余波未平,使得国资委暂时难以承担推动国资改革的重任;另一方面,上海是全国国资发展最为成熟的地区,同时承担着“四个中心”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任务,新一轮国资改革从上海发起,有利于最大化改革效益,形成可复制的经验,从地方向全国推广。
据安邦研究团队掌握的情况,沪版国资改革方案(下称“沪版《意见》”)共分为七大部分,提出了20条改革意见,对三中全会提出的各项国资改革关键命题都有所回应。不过,与三中全会《决定》是一份7年改革方案不同,沪版《意见》要求,经过3-5年的扎实推进,努力成为全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排头兵。
综观沪版《意见》,在“国资布局和结构”及“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两个方面着墨最多,也最有可能形成突破。
在国资布局方面,《意见》要求,将国资委系统80%以上的国资集中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为此,需要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国资流动平台,调整优化国资布局结构。此举意味着,上海国资系统需要在“做减法”方面做出突破,实现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良性循环。此前,国企改革迟迟难以深化的一个原因,便在于国资退出渠道遇阻,资产流动受限,使得大型国企难以聚焦核心主业,形成核心竞争力。
在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方面,《意见》在分类改革、用人机制与高管激励方面作出了突破。《意见》将国企分为竞争类、功能类及公共服务类三种类型,施行差异化改革与管理。令我们关注的是,《意见》对竞争类国企的要求,是努力成为国际国内同行业中最具活力和影响力的企业,这与此前各方期望的国企应适当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大相径庭。
《意见》对用人机制与高管激励的措辞颇为亮眼,要求全面推行国企领导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对竞争类国企,按有关规定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考核奖惩、薪酬分配权;以及建立健全企业核心骨干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分配机制。长期以来,国企改革在做实董事会权力,以及高管激励方面存在诸多先天不足,企业家在国企中得不到应有的尊重,难以发挥作用。上海改革之后,企业家在国企经营与管理方面的能动性有望被进一步激活。
值得注意的是,对比三中全会《决定》与沪版《意见》,不难发现,上海的国资改革方案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不足。如《意见》淡化了混合所有制的改革要求,将其置于打造公众公司的框架之内,而不是像三中全会那样单独成段,显示此项产权改革推进起来十分艰难,很难在3-5年内取得进展。另在健全国有资本收益保障机制方面,《意见》只提到了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到2020年不低于30%;以及国资收益原则上按照产业调整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社会保障各三分之一安排支出;而有意回避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内容。这表明,国资划转充实社保,即使在上海,也是一块暂时“啃”不动的硬骨头。或许,这两项更深层次的改革,档期还需要往后错一错。
此外,在部署各项改革之余,《意见》不忘为改革创新设立容错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和本市(上海)有关规定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不作负面评价,依法免除相关责任。改革总是有风险,可能失败的,上海为改革者们留下了一条后路,对于改革的最终落地或许能有微妙的帮助。
沪版国资改革方案出台,有望成为全国范本。总体来看,改革最有希望在国资布局及规范治理结构方面取得突破。相较于三中全会《决定》,沪版《意见》的有所取舍说明了改革的难度,并非急切间就能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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