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日前在“2013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表示,信托业可引入“生前遗嘱”制,即恢复与处置机制。信托业内人士告诉大智慧通讯社,此 举是为防范信托业系统风险。
据了解,“生前遗嘱”制是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针对“大而不能倒”银行制定的风险化解机制。信托业内人士指出,银监会此表态,是为加强信托业风险管理制度的完善,以防范兑付风险,信托业或将在监管层的指导下效仿银行设立“生前遗嘱”制。
杨家才指出,“生前遗嘱”制涉及面众多:
第一,激励性薪酬回扣问题上,只要你能力强,业务做得好,可以拿高额年薪,但是当你的业务或者这个机构出了问题,你必须给吐回来,用于对冲风险损失。
第二,红利回拨或限制分红制度,就是要写清楚在什么情况下,股东要减少分红或者不分红,甚至将前3年、5年的分红收益返回公司承担风险。
第三,业务的分割与恢复安排,就是说要有业务分割机制,某些业务出现问题之后,要把这部分砍掉或者托管出去,以免影响整体。第四,机构的处置与处理,要事先写好这个机构若出现问题,是股东救助还是兼并重组等等。
尽管信托业多年来坚持刚性兑付,但是近期的一系列兑付危机似乎正预示着这一隐形规则的打破,银监会官员在2013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的表态,表明监管层正关注信托业的兑付风险问题,相关制度有望健全。
发稿:缪媛娴/古美仪 审校:丁亮/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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