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重装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显示,2011年2月,创东方合伙等7家机构,以及金妮等3名自然人股东,分别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融通”)和贾晓东等6名自然人。东证融通以每股4 .5元的受让价获得天保重装2.38%的股权,即183万股。
值得注意的是,东证融通是天保重装的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东北证券官网介绍,东证融通是东北证券旗下从事直接投资业务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26日,注册资金5000万元。东证融通在成立两个月后立即入股天保重装,让人不得不对其动机产生疑问。
有投资者指出,按照意向书中2012年度公司每股净收益0 .4247元,以及创业板平均40倍的首发市盈率估算,如果天保重装顺利上市,发行价将在每股17元左右,东证融通所持有 的 天 保 重 装 股 权 账 面 价 值 将 达3111万元,投资回报率将超过270%。
另外,东证融通总经理刘永则在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担任了天保重装 的 董 事 。 意 向 书 显 示 , 刘 永 于2000年11月至2010年11月,在东北 证 券 北 京 分 公 司 任 副 总 经 理 ,2011年1月至今,任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有法务人士介绍,证监会《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明确规定,担任拟上市企业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或者主承销商的,自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公司的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产业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对该拟上市企业进行投资。目前,天保重装并未披露与东北证券签订相关业务的具体时间,因此难以判断东证融通投资天保重装的行为是否属于上述范畴。但东证融通的投资时点非常敏感,不排除有突击入股的嫌疑。
另有业内人士表示,拟上市公司为了达到上市圈钱的目的,不惜采用转让股份,甚至吸收对方高管进入公司管理层以便享受分红的做法,形成利益共同体,促使保荐机构倾尽全力促使其最终上市。这样的做法虽然并未被法律所禁止,但显然难逃利益输送嫌疑。
点击进入【股友会】参与讨论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