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江玮 北京报道
1月15日,为期两天的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第11轮谈判在上海结束。在本轮谈判中,中美双方正式开始了文本谈判,这意味着双方将开始起草协议条款。
中美双边投资协定从2013年开始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中美在去年7月举行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就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达成共识。
中国商务部谈判代表团负责人对媒体表示,中美投资协定谈判的意义堪比当年的入世谈判。入世解决的是贸易的对外开放,而投资协定谈判解决的则是外资管理体制改革和投资领域的对外开放,因此挑战更大,影响将更为深远。
美国驻华大使馆新闻发言人柯英豪(Nolan Barkhouse)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我们期待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继续取得进展。”但鉴于谈判仍在进行之中,他没有透露更多信息。
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于2008年在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上正式启动,按照商务部网站公布的信息,此前进行的谈判主要是完成核心议题和双方各自关注问题的初步讨论和技术性磋商。
“文本谈判则意味谈判将以双方的文本为基础,展开实质性的谈判。”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清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美国在2012年公布了经过修改的BIT谈判范本,而中方也有自己的文本,谈判将根据双方文本的内容逐条进行。对于存在差异的条款,双方将阐述各自的理由,逐步缩小差距、达成一致。
负面清单内容将是文本谈判阶段的重要内容之一。任清解释说,负面清单的内容从技术上而言或许并不复杂,主要是列举保留的行业和措施,但其涉及缔约一方政府对外资的管理权和缔约一方国内产业的利益,是一个重大的利益问题,双方可能将进行艰苦的交锋和博弈。
“文本谈判阶段既涉及实质性的利益问题,也有很多复杂的技术性问题,可能需要经过很多轮谈判才能完成。”任清说。他解释说,技术性问题包括如何定义投资和投资者,如何规定公平和公正待遇,如何界定间接征收,是否规定环境和劳工等条款,如何设计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争端解决程序等。
在此之前,中国已与100多个国家达成了双边投资协定。相比之前的版本,中方将在与美方的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提出一个更加完善的文本。
多年来,中国一直是利用外资的世界第二大国,而近年来则逐渐成为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的“双料大国”。2012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三大对外投资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美国咨询公司荣鼎集团近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对美国投资总额达到创纪录的140亿美元,比2012年增加一倍。
“在成为"双料大国"之后,中国在缔结投资协定上的立场也会相应调整。”任清认为。作为利用外资大国,中国仍需要“留权在手”,即保留必要的国内政策空间;而作为对外投资大国,中国需要缔结较高标准的投资协定,保证中国投资者在国外受到高水平的保护。两种身份产生的不同需求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张力,需要找到最佳的平衡点。(编辑 李关云)
作者:江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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