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想象,由于中央一号文件的鼓励农村保险互助社将迎来更好的政策环境。庹国柱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成熟的保险市场肯定是不止只有商业保险公司一种保险形式的。互助社的业务主要是农民有需求,但商业保险难以提供或缺乏积极性、社会保障又难以覆盖的保险领域。
庹国柱认为,现在保险公司在农村的布局不够充分,同时保险费率相对较高,村名有设立保险互助社的意愿和需求,同时保监会也是持支持的态度。
据了解,农村保险互助社的性质为在农村地区建立的,以参保农民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互助共济、共同抵御风险为目的的特殊保险组织,其主要特点是农民自己出资、自主管理、自我服务。在继2011年全国首创的保险互助社---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后,2013年9月份,宁波另有8个村设立农村保险互助社。
2011年9月经宁波保监局批准,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获准开业,这标志着全国首家互助性质的农村保险机构正式投入运营。
据悉,2013年12月底,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也在一个公开场合表示,区域性保险市场主体将大有可为,鼓励农村设立保险互助合作社。
发稿:葛振兰/位雯雯/曹敏慧 审校:丁亮/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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