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1日,是中国农历正月初一,但对于中诚信托而言,却注定是个难过的关口。该公司旗下一款30亿元矿产信托计划在这一天到期,而相关信托账户仅有余额566.94万元,融资公司实际控制人身陷囹圄,按期还债几无可能。毫无疑问,这一事件将考验中国信托业一直以来的
“刚性兑付”不成文惯例。证券时报记者获悉,购买上述产品的部分投资者正考虑奔赴工商银行私人银行以及中诚信托总部,沟通兑付事宜。与此同时,他们在天涯等网络论坛上表达着自己的愤懑。
作为通道方的中诚信托,正全力避免成为刚性兑付的打破者,而项目推荐方和代销方工商银行则表现得异常淡定,由此引发的僵局仍在不断发酵。
这并非刚性兑付规则第一次经受考验,也很难是最后一次。过去两年信托业狂飙猛进,而迈过10万亿的门槛后,高速增长的后遗症逐渐显现。
中诚事件拉响警报
中诚信托并未想到,因为3年前的一笔通道费使自己陷入兑付风波,更没有想到,这一兑付危机甚至被业内人士视为今年金融违约的“第一枪”。
2010年1月31日,中诚信托推出了”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管理期限为36个月。经过先后两次募资,该产品募集总规模为30.3亿元,主要用于对山西煤企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然而,在2012年5月11日,振富集团副董事长王平彦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立案当天即被刑拘。中诚信托随即发布了一则临时报告,并引起轩然大波。
去年底,中诚信托向投资者发布公告称,上述信托计划无法按照预期值兑付当期收益。而其最新的管理报告坦言,该产品信托财产在清算前变现还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走诉讼程序。
据知情人士透露,中诚信托这一项目和资金都来自工行,中诚信托在其中只起到“通道”作用,即将工行的钱迂回投入到其选定的项目中,从而帮其规避信贷管控。因此,仅赚取了一些通道费用的中诚信托认为自己不应承担清偿责任。
然而,从法律层面看,工行作为代销行并不对产品亏损负法律责任;中诚信托虽然也没有刚性兑付的法律责任,但其并不希望成为行业规则的破坏者,双方因此陷入博弈僵局。
“这一事件已引起监管部门注意,监管部门已经参与协调,最终处理结果应该是不会打破刚性兑付,很有可能是让双方出资兜底,但对外披露时可能是另一种说法。”一位接近监管层的消息人士称,这一事件对于厘清集合信托通道业务中相关方的责任具有范本意义。
中诚事件的困局也折射出信托通道业务的后遗症。过去数年,信托业凭借牌照优势承揽了很多通道型业务。麦肯锡曾估算,通道业务模式贡献了2012年信托业总收入的39%。
逾万亿元产品集中到期
事实上,中诚事件也为信托业今年即将迎来的兑付潮拉响了警报。
一般而言,信托产品的期限在1.5年~2年之间,也就是说信托的发行量滞后7个季度左右将转化为到期量。海通证券信用风险系列专题研究报告显示,2014年的到期信托对应的是,2012年二季度~2013年一季度5.3万亿的信托发行量。这意味着,2014年信托到期量较2013年增长超过五成,5月份是到期最高峰,高达1.7万亿元。
实际上,上述5.3万亿信托产品中大部分为单一资金信托。由于单一信托主要交易对手为银行或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并不需要进行刚性兑付,更为市场所担忧的刚性兑付涉及到的多是集合信托。
记者根据信托业协会披露的数据统计,这5.3万亿信托产品中有5782款集合资金信托,涉资高达1.05万亿元。
上述报告直指,中小房地产信托或将成为违约高风险区。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8月份至今,至少有16个信托项目处于压力之中,其中10个项目与房地产有关,涉事企业以规模不大的民营企业为主,主要分布在环渤海和长三角地区。
房地产贷款一直是信托业需要高度关注的风险领域,2013年是房地产信托兑付的高峰期,已曝出的兑付风险事件中,地产信托占了大多数,其中还不包括被信托公司通过接盘等方式“刚性兑付”的问题产品。
“过去信托公司对产品一直有刚性兑付的潜规则,但近几年行业大扩张,信托管理的资产规模已超出刚性兑付的能力。”海通证券宏观首席分析师姜超如是认为。
但现实往往更加残酷。一旦有一单信托产品发生实质性违约,很可能导致连锁反应。当下,各家信托公司都极力避免成为刚性兑付潜规则的打破者。
“大量信托产品集中到期,对信托公司来说的确是很大的挑战,不排除超出部分信托公司可承受的范围。而这可能会产生连锁反应,导致投资者对信托公司的看法发生改变,监管层也可能实施更为严苛的监管标准。”用益信托首席分析师李旸称。
信托公司迎战兑付
多位信托公司高管向记者证实,监管部门在内部讲话中一再强调,2014年将迎来一波兑付高峰,信托公司务必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据记者了解,部分信托公司要求信托经理“盯紧”过往的项目,谨防出现纰漏;同时,信托公司也愈加重视对投资者的教育以及信息披露。
“现在有的信托经理整天都盯着过去做的大项目,生怕出事,根本没时间看新项目。”北京一家大型信托公司高级信托经理坦言。
在中部某信托公司高管看来,未来信托公司必须在收益与名誉之间做出取舍。在现状之下,更多的信托公司依然会选择兜底,通过各种渠道填补窟窿,但如果涉及的资金太大,信托公司也会考虑兜底的成本。
不过,受访的大部分业内人士仍比较乐观。他们认为,虽然今年是兑付高峰,但整体而言风险并不是很大,主要原因在于到期的项目中占比最高的是房地产信托,只要房价和土地价格不出现明显下跌,资产处置起来便不会很困难。即便出现兑付风险,也只是流动性风险。
“与中诚矿产信托这一案例不同的是,房地产项目最终通过资金腾挪和信托资产处置,基本都可以覆盖本息,所以中诚事件不可能大规模引爆风险。除非出现系统性风险,那不单单是信托业,恐怕所有金融机构都扛不住。”某中字头信托公司信托经理称。
谁都不希望成为最后的接盘者。一系列兑付事件频频发生后,不论监管层,还是信托公司本身,都更加注重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力争从源头上避免问题产品。
华北某信托人士透露,公司对风控要求明显提高了,譬如尽职调查要求信托经理和风控经理同时到现场。此外,公司对于融资方涉及民间借贷的情况也更为重视,一般都会与融资方所在地的金融机构进行多次核实。
与此同时,一些公司也意识到及时披露项目风险的重要性。李旸认为,信托公司在销售产品时应告知投资者风险,产品如有风险也应及时披露,而不是一直捂着,直到危机爆发时才让投资者知悉,这样投资者会有一个接受的过程。
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中诚事件,一些业内人士开始反思整个金融体系的监管方式和系统信用风险。
“我们不应该仅关注中诚这个项目能否兑付,而应聚焦整个金融体系信用风险,不能把刚兑风险只压在信托身上,这对中诚和信托业来说都不公平。”前述华北某信托公司高管如是认为。
受访的多位信托业高管称,在大资管时代,虽然各家金融机构业务放开了,但监管的尺度却存在较大差异。很多项目即使信托不做,券商基金子公司也敢接,只不过是击鼓传花的游戏,风险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建议监管机构出台统一的监管标准。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