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不会刚性地向投资者提供补偿,我们并不负有那种刚性责任。”1月23日,中国工商银行董事长姜建清在冬季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表示。一位参与投资者维权的律师表示,在法律术语中“赔偿”与“补偿”是两个概念,工行高管的表态说明他们认为自身没有过错,甚至没有道义责任。
就在同一日,十几位“诚至金开1号”的投资人通过维权圈互相联络,前往上海、广东的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商讨兑付事宜。一位李姓投资者表示,银行作为推介方和发售渠道应该负主要责任。同时工商银行在产品推介时并未充分说明风险,并曾提到“刚性兑付”的惯例以消除投资人担忧的行为存在过错。
中诚信托数位高管辗转于各方之间已长达数月。期间,中诚方面提出了很多方案,结果都遭冷遇。最新消息显示,目前,中诚信托仍是在几套方案联合推进,不到最后没有定数,不排除由信托、银行分担部分责任,资产管理公司参与接盘的可能。
中诚信托2012年实现净利润16.44亿元,2011年净利润为13.83亿元。如果最终由中诚信托兜底,将面临“两年白干”的尴尬局面。
上述接近案件协商的人士表示,此事的标志性太重,也成为难以处理的原因之一。此案被称为信托业头号重案,关系到数万亿通道业务的责任认定,同时又处于信托行业整体进入调整和风险释放阶段,对今后相似项目风险的处理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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