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庭审中,公诉人陈述称:2011年3月9日至去年5月30日,马乐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通过操作“金晶”、“严维进”和“严晓雯”三个股票账户,通过不记名的电话卡下单,先于(1-5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2个交易日)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10.5亿余元,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883元,并出具相关证据。马乐全部认罪。
庭审中,马乐辩护律师认为:马乐在非法获利后,并没有用赃款购置豪车房产,目前名下没有任何房产,同时提出了7份证据,其中6份为其慈善捐款。但公诉人认为,这些证据与案件并无太大关联。
在在自我陈述阶段,马乐流泪忏悔,称自己出身于河南农家,17年寒窗苦读、7年工作经历毁于一旦,对犯罪事实十分懊悔。
休庭后,公诉人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目前案件尚未宣判,不能透露太多细节,但其称马乐至少将面临5-10年监禁。
据了解,该案是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实施以来,交易时间最长、涉及股票数量最多、交易金额最大、盈利金额最多的一宗基金“老鼠仓”案件。
马乐出生于1982年,研究生文化,曾是博时基金最年轻的基金经理,曾掌管博时精选股票基金。去年深交所监控系统检测到相关犯罪线索,7月17日,被告人马乐主动到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投案。
发稿:莫莉/古美仪 审校:于丽波/曾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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